金融財務 75
作為國際保險監督聯會的會員,保險業監督也為制定國際保險監管標準出力。國 際保險監督聯會一直有分析金融危機及其對全球保險業所帶來的影響,以便找出須改 革的地方,尤以加強保險集團及跨行業的監管為重點工作。保險業監督會密切留意國 際保險監督聯會頒布的新準則,並且因應本地情況而考慮在香港採用有關準則
此外,保險業監督會繼續參與國際監管團的活動,就監管主要保險集團與海外監 管機構緊密合作。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和職業退休計劃
主要特色
強積金制度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實施,以協助就業人士未雨綢繆,為日後的 退休生活儲蓄投資。這是一個與就業有關、強制執行和屬私營性質的公積金制度。除 非獲得豁免,否則年齡介乎18至65歲的僱員和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
僱主和僱員須各自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向已註冊的強積金計劃供款,不過供 款訂有上、下限。累算權益會全數歸屬於計劃成員,僱員在轉職或終止受僱時,可轉 移累算權益。自僱人士須按本身有關入息的5%供款。一般來說,累算權益須保存至 計劃成員年屆65歲退休年齡,才可提取。截至二零零九年年底,99.9%(約238000名) 僱主、99.9% (約2209000名)有關僱員及75.5%(約263000名)自僱人士參與了強 積金計劃。強積金總資產約達3,090億元。
與強積金這個強制性的計劃不同,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註冊的職業退休計 劃,是僱主自願為僱員設立的退休計劃。為配合二零零零年實施的強積金制度,符合 若干條件的職業退休計劃獲得豁免,無須遵守強積金規定。這些計劃的成員可以選擇 留在獲豁免的原有計劃內,或參加強積金計劃。年底時,獲強積金豁免資格的職業退 休計劃共有4 440 個,涵蓋逾40萬名僱員。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成立,負責規管和監察 強積金制度的運作,並確保有關人士遵守強積金條例。此外,積金局也履行職業退休 計劃註冊處處長的職責。為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積金局密切監察強積金受託 人及其他服務提供者的運作,調查通過舉報、投訴或主動巡查發現的違規個案,並採 取相應的執法行動。積金局也推行強積金投資教育,以提高市民關心其強積金投資的 意識,並發布資訊,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選擇合適的基金。
近期發展
政府和積金局已執行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的有關 措施,向每名月入不超過10,000元的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合資格成員的戶口一次 過注入 6,000元,以加強對他們的退休保障。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底,逾 140 萬名 合資格人士已獲得這筆特別注款,金額合計超過84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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