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 就業
執法行動
勞工處定期巡查各工作場所,尤其是高風險的行業及安全表現欠佳的機構,以確 保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已獲遵從。除了例行巡查外,該處也針對易生意外的行業和工 作情況,進行特別執法行動。
二零零八年,該處針對樓宇翻新及維修、建造業、飲食業、貨物及貨櫃處理業、 地盤車輛及流動式機械、塔式起重機,以及防火及化學品安全,進行特別執法行動 年內,該處共發出1245份敦促改善通知書和171 份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有關公司 及機構消除工作場所內對工人生命或肢體構成的即時危險
此外,勞工處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 例提出了 1947 項檢控,定罪率達85.8%,罰款總額超過1,200萬元。
年內,勞工處加強巡查經常使用化學品,以及出現常見的工作環境危害因素的食 物和飲品製造廠、汽車維修工場、印刷廠及其他工業場所,以確保工人的職業安全及 健康受到-
分保障。勞工處向有關場所共發出 181 封警告信和 15份敦促改善通知書
。
鑑於二零零七年七月發生了一宗涉及塔式起重機倒塌的嚴重意外,勞工處與建造 業議會共同制訂了《塔式起重機安全指引》,列出加強塔式起重機操作安全的標準及 作業模式。該指引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公布,就塔式起重機的架設前檢查、改善工地監 督、與操作塔式起重機有關的專門承建商和其他人士的資格及經驗訂立標準。該處會 參考指引所訂定的標準,遇有起重機對生命構成迫切危險的情況,會發出“暫時停工 通知書”,以確保有關人士遵從有關指引和消除該等危險情況。
宣傳及教育
由於高空工作和維修、保養、改建及加建工程 (裝修及維修工程)意外有所增加, 勞工處在二零零八年推行了一系列宣傳活動,以提高業界在這方面的安全意識。有關 活動包括舉辦研討會、講座、展覽,以及製作電視與電台節目和職安健刊物。勞工處 也繼續推廣《職業安全約章》及《職業衛生約章》,以推動僱主及僱員自我規管,並致 力建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此外,該處又舉辦建造業安全獎勵計劃和飲食業安全獎
勵計劃
勞工處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安排多個課程和講座,協助工人了解職業安全 健康法例的規定。二零零八年,該中心共安排超過800 個課程和講座,參加人數約
16 000 ▲ •
此外,勞工處也在僱主和僱員的工作地點為他們舉行專題講座。年內,勞工處舉 辦了超過 1 400 個健康講座,參加人數約為 42 900 人。
職業健康診所
勞工處的觀塘職業健康診所及粉嶺職業健康診所,為本港工人提供職業健康門診 服務。二零零八年,兩家診所共提供了 12 999 次診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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