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6 — Page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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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人口和入境事務

的本港任何地方,為他們主持婚禮。年內,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有 1 097 名,由他們 證婚的新人共8824對。

生死登記

出生和死亡登記均受《生死登記條例》規限。法例規定,父母必須在嬰兒出生後 42 天內向生死登記官申報嬰兒在港出生的資料,如期辦理者無須繳費。不過,在嬰兒 出生 42 天後登記,則須繳付費用。如果嬰兒出生滿 12 個月仍未登記,則須獲得生死 登記官同意才可補辦登記手續。年內,共有37名嬰兒須獲生死登記官同意才可補辦出 生登記。目前,全港共有四個分區出生登記處,為市民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任何人如死於自然,死者親屬須於24小時內辦理死亡登記。本港現有三個死亡 登記處,免費提供服務。市民也可在新界及離島 15 所指定警署,為已故親屬辦理死亡 登記手續。

年內登記的出生人數為65 195名,死亡人數為37415名:二零零五年的出生和 死亡人數則分別為57124 名和 38 683 名。

編制

年底時,入境事務處編制內有4658名紀律人員和1534名文職人員,二零零五 年則分別有4585名和1 548名。

網頁

保安局: www.sb.gov.hk

入境事務處: www.immd.gov.hk

政府統計處: www.censtat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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