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6 — Page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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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171

公營房屋架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是負責整體房屋事務的主要官員 為使房屋委員會和政府 在提供公共房屋服務方面能更緊密合作,他亦獲委任為房屋委員會主席,並由同時擔 任房屋署署長以掌管房屋署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房屋) 協助處理職務。

房屋署在提供租住公屋和評核各類公屋資助計劃的資格準則等方面,集政策制定 和實務執行於一身。該署除繼續為房屋委員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提供秘書處和行政 支援服務外,亦負責監察私人房屋市場的發展,並統籌有關監管地產代理的政策事 宜。

租住公屋

政府努力確保所有無能力負擔私人市場適當居所的人士,有機會入住資助租住公 屋。政府致力把輪候公屋的平均時間維持在三年左右,並通過房屋委員會逐年延展的 建屋計劃,確保有足夠的公屋供應。政府會考慮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求和公屋租戶的 流轉情況等因素,定期調整公屋單位的確實建屋量。

目前,居於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註三轄下公共租住屋邨的居民,約有 2 097 800人,佔本港人口的30%。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房屋委員會在房屋方面的 開支修訂預算為 145 億元,約佔公共開支總額的5.9%。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在輪 候冊等待入住房屋委員會租住公屋的家庭共有106600戶,而申請公屋的平均輪候時 間約為1.9年。

租金政策

房屋委員會的一貫政策,是把公屋租金定於可負擔水平。公屋租金現時介乎每月 250 元至 3,810 元不等,當中已包括差餉、管理和維修保養費用

在全面檢討和廣泛諮詢公眾意見後,房屋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通過一套決 定如何調整租住公屋租金的新機制。簡而言之,房屋委員會將會採用以收入為基礎的 租金調整機制,按整體租戶的家庭收入變化上調或下調公屋租金。當局將會向立法會 提交適當修訂《房屋條例》的建議,以推行這套新機制。

租金援助

房屋委員會於一九九二年推出租金援助計劃,幫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 合資格租戶可獲減免一半租金。為協助更多有需要援助的家庭,房屋委員會於二零零 二年十月修訂這項計劃,放寬長者租戶的申請資格,並容許受重建影響的合資格租 戶,在調遷後可即時申請租金援助。

二零零六年三月,房屋委員會進一步放寬非長者租戶的申請資格,讓他們享有與 長者租戶相類似的福利。這類合資格租戶可獲減免四分之一租金。此外,房屋委員會

註三 香港房屋協會是獨立非牟利機構,成立於一九四八年,負責提供資助房屋,以租戶可負擔的租金租予特定

類別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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