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6 — Page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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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金融財務

各種期限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的收益率均下跌。年內,一年期與十年期外匯基 金債券及票據與同期美國國庫券的負收益率差距分別顯著擴闊至-152 基點及-99 基

點。

年內,貨幣總體數字增加。港元狹義貨幣供應(M1)的按年增長率經過 16 個月負 增長後,於八月錄得正數,反映集資活動暢旺及股市交投增加。在經濟增長帶動下, 港元廣義貨幣供應(M3)也上升,狹義貨幣和廣義貨幣年內分別上升 11.4%和 19.2%。流動性存款(即活期及儲蓄存款)佔港元存款總額的比率在二零零六年年底增 加至 46%,二零零五年年底的比率則為44%。雖然港元存款有所增長,但人民幣存款 年內維持在人民幣 230 億元左右的水平。人民幣存款約佔香港外幣存款總額的 1%。

在香港使用的貸款於二零零六年進一步增加 2.7%,二零零五年的增幅為7.8%, 按經濟行業分析,借予股票經紀的貸款錄得最大增幅 (部分反映與首次公開招股有關的 活動的保證金融資有所增加),其次是物業發展與投資,以及貿易融資和信用卡墊款的 貸款。未償還的住宅按揭貸款數目在二零零六年輕微下降,反映住宅物業市場活動淡 靜。由於港元貸款的升幅較港元存款的升幅少,因此,港元貸存比率由二零零五年年 底的 84.3%,跌至二零零六年年底的74.7%,顯示資金流量-

裕。

外匯基金

外匯基金根據一九三五年的《貨幣條例》(現已易名為《外匯基金條例》) 設立。 自成立以來,外匯基金一直擔當支持發行香港銀行紙幣的角色。一九七六年,用作支 持已發行硬幣的資產轉撥外匯基金,外匯基金的功能因而擴大。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硬幣發行基金與外匯基金合併。

另一方面,為了集中管理政府的金融資產,政府已把一般收入帳目中的財政儲 備(營運資金除外)轉撥外匯基金。通過這項轉撥,政府大部分的金融資產均存放於外 匯基金。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存放於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的回報與外匯基金的 整體回報掛鈎。

香港特別行政區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後,行政長官委任財政司司長為接 管、持有和管理土地基金的公職人員,而該基金則成為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 分。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土地基金的資產併入外匯基金,作為外匯基金投資 組合的一部分來管理。

立法會根據《公共財政條例》提出和通過決議,授權把 1,200億元從土地基金轉 撥入政府一般收入內,以應付政府開支的需要。立法會於二零零四年六月通過類似的 決議,再轉撥400億元至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外匯基金的主要法定職責是影響港元的匯價。《1992 年 外匯基金(修訂)條例》生效後,外匯基金增加了另一項功能,就是維持穩定健全的貨 幣金融體系,從而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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