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金融財務
鑑於公眾和業界對衍生權證市場的關注,證監會對衍生權證的監管架構展開了檢 討,並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發表報告。該報告檢討若干市場特點和作業方式,並評估 衍生權證活動對股市穩定性的影響及投資者教育的需要。該報告也識別了可予加強的 監管範疇,並提出完善市場運作的六點方案。
證監會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就《公司條例》中有關招股章程制度的可行的改革進行 諮詢。政府分三個階段檢討現行規管股份及債權證要約的制度,該項諮詢是有關檢討 的最後階段。證監會的諮詢文件載列了 21 項範圍廣泛的建議,例如統一現時受《公司 條例》和《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的所有投資的要約制度、把招股章程的法律責任擴 大至涵蓋公開要約的保薦人,以及允許以提述方式收納資料從而縮短招股章程的篇 幅。該項諮詢已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完結,證監會現正分析所收到的意見書。
證監會在二零零五年八月發表有關檢討《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的諮 詢總結文件。在同年十月一日生效的主要修訂包括有關禁止“偏低價”的要約、限制 現任董事局不得對成功要約人採取任何阻撓行動,以及就處理電訊公司合併提供基本 框架和縮短審批文件程序的新條文。其餘在規則8註釋1及2之下的修訂規定,根據 註釋 1須展示的每份文件的文本亦須以電子方式提供,以便在證監會網站內展示。這 些修訂將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適用於在該日或之後公布的交易。
為提升中介人的水平,證監會在六月就適用於保薦人的建議特定准入準則及持續 合規責任諮詢公眾。這是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分兩階段採納的措施的第二部分,旨在 提升保薦人的整體水平。香港交易所已完成第一階段的措施,對《上市規則》作出了 修訂,並且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有關盡職審查的應用指引。待第二階段完成 後,證監會會管理和執行特別為保薦人而設的監管制度。該項諮詢已在二零零五年八
月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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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證監會就《有關防止洗黑錢及恐怖分子集資活動的指引》的建議修訂諮詢 公眾,藉以使香港的監管規定與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和國際證監會組織所 訂的國際標準看齊,並就實際應用的範疇提供指引。證監會已在二零零五年十月發表 諮詢總結,而經修訂的指引會在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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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處理分析員利益衝突的指引已在二零零五年四月生效。該等指引旨在消除、 減少和管理分析員及其所屬商號所面對的利益衝突。證監會會繼續監察持牌人遵守該
等規定的情況。
年內,證監會繼續集中執法資源打擊企業管治失當、市場失當行為,以及不誠實 或使客戶蒙受風險的中介人。截至二零零五年年底,尚未完成的上市公市調查個案數 目增至 16 宗,而二零零四年年底的數目則為14宗。證監會在年內成功檢控五名人士 公司,所涉及的罪行包括操縱市場和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並已向另外 14 名 人士/公司發出傳票,但該等個案尚未完結。二零零四年分別有十宗成功檢控個案和 四宗未完成個案。此外,轉介警方和廉政公署的個案有 29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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