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 環境
劃的覆蓋範圍擴大至全港八成人口。為推動本地回收業的發展,政府將分兩期於屯門 第 38 區設立佔地20 公頃的環保園,專供回收環保業使用。第一期佔地約八公頃,將 於二零零六年年底啟用;第二期的啟用日期則為二零零九年。
廢物管理策略的主旨是通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及生產者責任計劃,實踐污染者自 付原則。政府建議推出生產者責任計劃,規定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及消費者為他 們生產和消耗的物品承擔責任。政府的目標是在二零零六年向立法會提交《產品環保 責任條例草案》,為生產者責任計劃提供法律架構。經吸收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實施建築 廢物收費計劃的經驗後,政府計劃在二零零七年或之前立法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以直接的經濟誘因鼓勵市民避免製造和減少廢物。
堆填區
目前,都市固體廢物均棄置於新界三個現代化大型堆填區。堆填區由專業廢物管 理承辦商營運,符合嚴格的環境標準。
二零零五年,本港每日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約有9380公噸,其中6830公噸為 家居廢物,2550公噸為工商業廢物。年內,本港市民平均每人每日棄置約1.35公斤 都市固體廢物。
現有的三個堆填區將於六至十年內填滿。二零零五年,政府就擴展現有堆填區的 方案展開了可行性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以確保將來有足夠的場地棄置不可回收或進 一步處理的廢物。
全港共有 13個舊堆填區。基於安全和環保理由,政府已採取措施,修復這些舊 堆填區。其中 12 個舊堆填區的修復工程已經完成,餘下的望后石堆填區的修復工程, 將於二零零六年年中或之前完成。修復後的堆填區主要作社區和康樂用途。
廢物轉運站
廢物轉運站網絡是政府廢物處理設施的重要一環。在市中心收集的廢物會運往廢 物轉運站,先經壓縮,再裝入貨櫃密封,然後轉運往三個堆填區棄置。
現有的六個現代化轉運站和一組離島廢物轉運設施,每日處理共 5 490 公噸廢 物,當中大部分是家居廢物,佔香港每日家居廢物總量的80%左右。位於港島東、港 島西、西九龍、北大嶼山、新界西北及馬灣的六個轉運站,也為私人廢物收集商提供 服務
。
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
自當局對化學廢物的處理和棄置實施全面管制後,過往甚為普遍的把化學廢物排 進水渠和地面水域的不當做法,已不復見。化學廢物在送交持牌的處理設施處置前, 必須按正確的方法包裝、標識和儲存。現行的運載記錄制度,記錄廢物產生者、持牌 廢物收集商和持牌廢物處置設施的資料,有助追查化學廢物由產生至最終棄置的每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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