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5 — Page 27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運輸 231

航運界,並把進展知會他們。二零零五年,政府人員前往倫敦出席國際海事組織大會 和 18 次有關的海事會議,討論事項涉及海員培訓和發證標準、防火、散裝貨船安全, 無線電通訊、救生設備、航行安全、壓載水管理、防止海上污染、事故統計和調查, 以及海上保安等。

港口國監督

海事處積極參與《亞太地區港口國監督諒解備忘錄》(簡稱《東京備忘錄》)的技 術合作計劃

海事處也參與《東京備忘錄》各個工作小組,工作重點在於制訂一般政策,評審 技術合作計劃,分析統計數字,並改善電腦化資訊系統和數據交換。現時,香港擔任 技術合作計劃顧問組組長和兩會期間的統計工作組組長。

零零五年,海事處繼續進行日常的港口國監督檢查工作,在可行情況下也於周 末執行檢查工作。該處港口國監督人員檢查抵港遠洋船舶合共495 次,相當於抵港遠 洋船舶總數的11.5%。在所有被檢查的船舶當中,約91.1%有缺陷而須加以糾正。

海上搜索與救援

海事處海上救援協調中心有責任對在香港水域、南海主要水域範圍以內 (涉及海區 約 45 萬平方海里) 發生的海上遇險事故,採取搜救行動。

該中心每天 24 小時均有專業人員駐守,配備完善的通訊設備,以及岸上全球海 上遇險和安全系統,遇有事故時,會聯同政府其他部門和公海上的船舶協調搜救行 動。該中心的人員經常為漁民協會、遊艇會,以及香港和廣東省兩地的航運從業員舉 辦海上安全研討會。

二零零五年,該中心處理的船舶緊急求助個案合共227 宗,其中 62 宗須展開搜 救行動,包括 13 次撤人就醫,總共 330 人獲救。

香港海上救援協調中心當選國際海事組織與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搜救聯席工作小組 的成員,顯示該中心在搜救方面的專長得到國際認同。

政府船隊與政府船塢

政府船隊

政府船隊共有逾 720 艘不同類型的大小船舶,其中的大型機動船分別隸屬香港警 務處、香港海關、消防處等 15 個政府部門。這些船舶主要為特定用途而建造,由使用 部門或海事處配員操作。海事處本身所管轄的浮躉有 22 艘、船舶有 59 艘,主要為巡 邏小輪、運送小輪,以及海道測量船和爆炸品運載船等專船。這些船舶用以應付港口 運作上的需要,並為其他沒有自用船隊的政府部門提供服務。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