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 185
規劃事務監督可向土地的擁有人、佔用人及/或負責人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他 們在指定日期前停止進行違例發展,或把土地恢復至進行違例發展前的狀況。假如有 關人士不遵循通知書的規定,即干犯法定罪行。
經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有助改善在新界鄉郊地區執行規劃管制的效率和成 效,例如賦予當局新的權力進入有關土地及處所(住宅物業除外)進行調查,方便規劃 事務監督蒐集涉嫌違例發展的證據,尤其是佔用人的身分。
此外,強制執行通知書訂明,有關人士必須在指定限期內停止進行違例發展。他 們再不可以遞交規劃申請為由而推延通知書上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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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當局在鄉郊地區發現的違例發展新個案共有275宗,大部分均與露 天存放車輛、貨櫃、建築機械/材料,以及開設工場和貨櫃車/拖架停放場有關。規 劃署署長已就 296 宗個案發出 1510 封警告信,就 195 宗個案發出 1 284 份強制執 行通知書,就 15 宗個案發出 161 份恢復原狀通知書,並就168 宗個案發出 844 份完 成規定事項通知書。在強制執行通知書中,約45%是根據經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 發出的。檢控行動方面,有24宗個案的61名被告被定罪,須繳交罰款由5,000元至 333,000 元不等,平均罰款額為20,784元。年內,當局採取各種強制執行行動後,有 236 宗涉及50公頃土地的違例發展已停止進行,而通過規劃許可申請制度,另有153 宗違例發展受到規限,當中涉及56公頃土地。
市區更新
市區重建局於二零零一年五月成立,負責推行為期 20 年的市區更新計劃。同年 十一月,政府頒布《市區重建策略》,為市區重建局推行市區更新計劃提供政策指引。
市區更新工作旨在通過全面性方式,包括重建殘破樓宇,鼓勵修復舊樓,活化舊 區面貌,以及保存具歷史、文化或建築價值的建築物,以改善市區舊區居民的生活環 境
在政府通過有關計劃後,財務委員會於二零零二年六月批准開立100億元的承擔 額,用以在二零零二/零三年度至二零零六/零七年度分期注資市區重建局。截至二 零零五年年底,向市區重建局注資的金額共達80億元。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每年審核市區重建局的五年業務綱領和周年業務計劃,不斷檢 討計劃的進展。此外,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還會提供支援和政策指引;監察和協助推行 個別重建計劃,包括在考慮根據法例提出的反對意見後審批發展計劃;監督地政總署 的收地和清拆行動:以及因應社會不斷轉變的需要,定期檢討《市區重建策略》。
規劃署負責進行規劃研究,協助制定和檢討《市區重建策略》。該署已發展全面的 地理資訊系統,讓相關政府部門在制定和更新修復計劃和市區重建計劃時共用有關建 築物狀況的資料。此外,該署也負責處理市區重建局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考慮的發展 計劃和總綱發展藍圖,並協調市區重建局的工程項目所擬提供的基礎建設、政府設 施、機構或社區設施,以及休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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