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食物安全、環境衛生和漁農業
食物環境衞生署負責管理六個政府火葬場和11個公眾墳場,並監管 28 個私營墳
場的運作。
食物業和其他行業的發牌工作
食物環境衛生署負責簽發食物業牌照,並簽發許可證予售賣限制出售食物(包括涼 茶、奶品、冰凍甜點、壽司和刺身)的店舖。該署也簽發牌照予劇院、戲院、機動遊戲 中心等公眾娛樂場所、私人泳池、商營浴室,以及厭惡性行業,例如皮革處理和魚翅 加工等。該署又為酒牌局提供支援。酒牌局是獨立法定機構,專責簽發酒牌及會社酒 牌,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該局每月舉行約四次會議,審議酒牌及會社酒牌的申請。
年內,該署收到和處理了2734 宗食物業牌照申請、901 宗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 許可證申請、791 宗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53宗其他行業牌照申請、774宗酒牌 和會社酒牌的申請,以及 36 宗在領有食肆牌照處所內開設卡拉OK 場所的許可證申 請。為配合政府促進營商環境的政策,該署於年內開始推行簡化食物業發牌措施,包 括簡化程序以縮短處理各類食物業牌照和酒牌申請的時間,以及放寬若干不會構成食 物衛生問題的發牌條件。該署會繼續推行其他措施,進一步簡化食物業的發牌程序。
此外,為進一步改善食物業處所的衛生情況和保障食物安全,食物環境衛生署徵 詢立法會及業界的意見後,訂定和推行一系列新措施,包括二零零五年五月推出的衞 生經理及衛生督導員計劃。這項計劃規定,所有食物業處所必須按其大小及運作規 模,委任一名衛生經理及/或一名衛生督導員,主要負責監督食物業處所的食物安全 和衛生情況,並與食物環境衞生署保持聯繫。
年內,食物環境衛生署向五家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引發食源性疾病的食物業處所 執行了封閉令。
食物安全和標籤
食物環境衛生署負責確保供市民食用的食物安全,並附有適當標籤。此外,為了 保障公眾健康,該署還會檢驗和管制活生的食用牲口
年內,該署按照食物監察計劃,從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了62419 個樣本 進行化學、微生物和輻射化驗,以確保食物適宜供人食用。此外,該署亦抽查了 48 019 個食物標籤,確保符合法例要求。
文錦渡食品管制中心和牲畜檢疫站全年分別檢查了47073輛運載蔬菜及其他食 物 (包括肉類) 和48708輛運載活生食用動物(豬、牛、羊和家禽)的車輛。此外,該 署亦檢驗了 14401498 頭活生食用動物,並從食用動物身上抽取了 115880 個血液 樣本及 80 465 個尿液、糞便和組織樣本,以檢驗這些動物是否患病或含有殘餘禽畜藥 物。
二零零五年八月在淡水魚、活鰻魚及鰻魚產品樣本中發現孔雀石綠後,食物環境 衛生署署長已修訂《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禁止食物含有孔雀石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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