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4 — Page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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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157

公共財政的管理

政府管理公共財政的原則載於《基本法》內,即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 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應。財政司司長每年向立法會 提交的財政預算案,以中期預測為基礎,以確保-

分顧及本港經濟的較長遠趨勢。

公共開支

用會計術語來說,公共開支包括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和法定基金支付的政府開支(資 本投資基金的貸款及投資除外),以及房屋委員會和各個政府營運基金的開支。政府給 予私營或半私營機構的津貼和補助金也計算入公共開支內,但政府只擁有權益股的機 構 (例如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和機場管理局) 的開支則不包括在內。同樣,資 本投資基金的貸款和注資,由於並不反映政府實際耗用資源,因此也不計算在內。

房屋委員會在財政上享有自主權,行政工作由房屋署執行。政府以優惠條件撥出 資本和土地給房委會,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租住公屋。鼓勵市民自置居所已不再是房 委會的政策目標和首要工作之一。按照經重新定位的政策,房委會會為低收入家庭提 供租住公屋・盡量把干預市場的程度減至最低,並且維持一個公平和穩定的私人物業 市場營運環境。因此,房委會已在二零零四年七月決定終止置業資助貸款計劃。

營運基金是一種會計制度,讓部門以商業或半商業運作方式提供服務。有別於由 政府撥款的部門,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的部門可保留所得的收入,以應付開支和日後

擴展所需。

財務狀況

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公共開支合共2,711 億元·政府本身佔2,432 億元。與上年 度比較,公共開支按名義價值計算增加 2.9%,實質計算則增加 5.2%。二零零三至零 四年度的公共開支約有 600 億元 (即 22.1%) 屬非經常開支。按用途分類的公共開支分 析載於附錄6表6。公共開支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的比較載於表7。

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政府總收入達2,073 億元,綜合現金赤字有401 億元。二零 零三至零四年度及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 (修訂預算)的收入來源和開支項目的詳情載於 表8。

政府綜合帳目在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錄得赤字 401 億元。在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 終結時,累積結餘達 2,753 億元。這些結餘是政府的財政儲備,可用來應付任何或有

負債,確保政府能夠應付收支方面的短期波動。

收入來源

香港的税率低,課稅制度簡單,執行費用並不高昂。另一方面,政府致力打擊逃 稅和減少避稅機會。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為利得稅(24%)及薪俸稅(13%)。其他重要 收入來源包括投資回報(7%)、公用事業和政府服務的各項收費(6%)、土地交易 (3%)、博彩稅 (6%)、差餉(5%)、印花稅(5%)及應課稅品税(3%)的收入。(各項主 要收入來源載於附錄6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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