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 公共秩序
禁毒常務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組織,由從事社會工作、社區服務及其他禁毒工作 的專家組成,就禁毒政策和活動向政府提供意見。除主席外,委員會的成員包括 17 名 非官方委員及兩名政府人員 (即禁毒專員及一名衞生署的代表)。此外,根據新加坡和 香港政府之間一項相互委任諮詢委員會成員的計劃,新加坡中央肅毒局局長獲邀加入 委員會,與其他委員交流經驗
立法和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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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履行《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訂明的國際責 任,香港制定了《販毒 (追討得益) 條例》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販毒及其^ 他嚴重罪行得益的追查、凍結、沒收和追討,作出規定。
自制定《販毒 (追討得益)條例》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來,政府沒收的 資產總值達3.87億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這兩條條例遭下令沒收 並有待追討的資產達 1.12 億元,另有 13.36 億元資產受到限制並等待進行沒收程序。
《2002 年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修訂附表1)規例》在二零零三年一月生效,把在未 領牌場所舉行的跳舞派對納入發牌管制。為配合新的發牌安排,禁毒處發出經修訂的 《跳舞派對主辦單位經營守則》,鼓勵派對主辦單位或場地出租商自我規管
警務處和海關兩個執法部門繼續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遏止販毒及有關罪行,並 進一步與外地有關當局加強合作和聯繫,在杜絕跨國販毒活動和拘捕罪犯方面,取得 美滿成果。此外,兩個執法部門亦加強與廣東省和澳門進行相應的執法行動,互換情 報和舉辦交流活動,從而促進彼此間的合作關係。
治療和康復服務
香港有多種模式的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以切合不同背景濫用藥物者的不同需
要。
主要的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包括懲教署的強迫戒毒計劃、衛生署的美沙酮自願門 診治療計劃,以及非政府機構(包括福音戒毒機構)提供的自願住院戒毒計劃。醫院管 理局轄下六家物質誤用診所,為濫用精神藥物者提供醫療及精神科治療服務。此外, 社會福利署也資助非政府機構開辦了五所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為濫用精神藥物 者提供以社區為本的治療服務,並為其家人提供支援服務。
《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 (發牌)條例》訂明,為四位或以上入住者提供自願住 院治療的治療中心,必須受社會福利署的發牌計劃規管。截至年底,在條例生效前發
給正在經營的治療中心的 44 份豁免證明書中的 38 份及一個牌照獲續期,另有五所現 有治療中心獲簽發牌照。
當局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推出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第三個三年計劃 (二零零三至零 五年),研究本港現行的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是否足夠,以制定日後的策略和路向。當 局根據二零零三至零五年的三年計劃所提的建議,在五月成立了服務資料系統專責小 組,成員包括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代表。小組負責研究設立服務資料系統,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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