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4 — Page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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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房屋

因應政府房屋政策的重新定位,香港房屋委員會註二亦作出配合,重新釐定其工 作,把業務集中於提供公營租住房屋。為此,房屋委員會已經停建和停售居者有其屋 計劃單位,終止置業資助貸款計劃,並把剩餘資助出售單位改作其他用途。

公營房屋架構

政府全面檢討公營房屋架構後,重整的房屋署集各項職責於一身,在提供公營房 屋、向私營機構採購服務、評核各類公營房屋資助計劃的資格準則等方面,負責政策 制定和實務執行的工作。此外,房屋署繼續為房屋委員會及轄下小組委員會,提供秘 書處和行政方面的支援服務,使各委員會可以有效履行職責。房屋署亦負責監察私人 房屋市場的發展,並統籌有關監管地產代理的政策事宜。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是負責整體房屋事務的主要官員,而為使房屋委員會和政 府在提供房屋服務方面能更緊密合作,他亦出任房屋委員會主席一職,並由同時擔任 房屋署署長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協助處理職務。

租住公屋

在新政策架構下,政府房屋政策的重心,仍然是向有真正需要的人士提供援助 政府努力確保所有無能力負擔私人市場適當居所的人士,有機會入住資助出租公屋。 政府致力把輪候公屋的平均時間維持在大約三年,並通過房屋委員會逐年延展的建屋 計劃,確保有足夠的公屋供應。政府會定期調整租住公屋單位的確實建屋量,同時會 考慮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求和租戶的流轉情況。

為確保興建公營房屋符合成本效益,房屋委員會已為新的公屋發展項目,檢討有 關的設計範本及設備終飾,以配合“實而不華”的建屋設計。經修訂的設計已大幅減 低新公屋發展項目的建築成本。

目前,居於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註三轄下租住屋邨的居民,約有2 136100 人,佔本港人口31%。年底時,在輪候冊等待入住公屋的家庭共有92560戶,而申 請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約為1.8年。

租金政策

租戶的負擔能力,是釐定公屋租金的主要考慮因素。其他的考慮因素包括屋邨價 值、維修保養及管理費、差餉,以及一般住戶入息等。現時的公屋租金已計入差餉、 管理和維修保養開支。公屋住戶支付的租金,平均為估定市值租金(包括差餉)的

54% °

註二 香港房屋委員會於一九七三年成立,是法定機構,負責推行本港大部分的公營房屋計劃。房屋委員會負責 策劃和興建公營房屋,把公屋出租給低收入人士,同時也負責管理轄下的公共租住屋邨、中轉房屋、臨時 收容中心、分層工廠大廈,以及附屬商業及社區設施。此外,房屋委員會代政府清拆寮屋以騰出土地,防 止寮屋僭建,並推行寮屋區改善措施。

註三 香港房屋協會是獨立非牟利機構,於一九四八年成立,負責提供優質房屋,並以住戶可以負擔的租金,把

房屋出租予特定類別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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