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4 — Page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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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金融財務

《證券及期貨條例》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後,內幕交易審裁處即由新的市場 失當行為審裁處取代。新成立的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涵蓋內幕交易及其他五種市場失 當行為(包括虛假交易、操控價格、披露關於受禁交易的資料、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 資料以誘使進行交易,以及操縱證券市場)。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根據民事舉證準則裁 定個案,並可施加各種民事制裁,例如命令就獲取的利潤繳付款項、禁止買賣受證監 會規管的金融產品,以及取消某人在公司中出任董事或參與管理工作的資格。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就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發生的市場失當行為進行研 訊 內幕交易審裁處仍然保留,以便對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之前發生的內幕交易個案

進行研訊

除可進行民事法律程序外,市場失當行為還可遭刑事檢控,一經定罪可施加更為 嚴厲的刑罰,包括監禁長達十年或罰款高達1,000萬元。

近期發展

政府聯同證監會致力為引入新的金融產品並為本港的中介團體繼續提供有利環 境。

二零零三年七月,證監會在徵詢市場意見後發表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 年內,證監會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海外房地產投資專責小組的建議,着手研究房 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海外物業的建議基準,以便於二零零五年第一季諮詢公眾。

為使根據《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獲認可的基金具有更大的投資彈性,證監 會諮詢單位信託委員會後,於十一月放寬有關該類基金不得投資於房地產的限制。在 有關限制放寬後,經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屬於獲准投資項目。

截至年底,證監會已認可 13 隻零售對沖基金,其管理資產為 11.3 億美元。證監 會會在本財政年度內檢討《對沖基金指引》,以提高對沖基金的披露水平,並在執行有 關指引時提供更大的靈活性,例如接納範圍更廣的經驗,作為管理零售對沖基金的公 司的合資格經驗。

為利便香港的歐洲基金有秩序地轉至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 III (UCITS III),證 監會建議實施一項中期過渡安排,以處理轉為 UCITS III 的基金的申請,但有關基金必 須向投資者清楚披露其新的投資特色及風險。證監會會繼續與基金業緊密合作,並會 推行廣泛的投資者教育計劃和徵詢市場對 UCITS III 的基金的意見。

證監會聽取業界意見後,於十一月發表《關於處理分析員利益衝突的監管架構的 諮詢總結》,以及為處理分析員的利益衝突問題而制訂的有關指引。市場普遍支持發出 更清晰和具體的指引。有關指引會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生效,讓業界有-

足時間設 立所需的合規系統。

證監會於九月就加強涉及證券保證金融資的持牌公司的規管制度的建議措施,發 表諮詢文件。為減低因證券保證金融資提供者把保證金客戶的抵押品過量匯集和轉按 並採用冒進的貸款手法而帶來的風險,證監會建議引入按每家商號計算的轉按上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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