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3 — Page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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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務

《銀行業條例》為監管香港銀行業提供法律基礎。根據《銀行業條例》,金管局是發 牌機關,負責向所有認可機構發給和撤銷認可資格,以及負責批准和撤銷貨幣經紀核准 牌照。金管局致力維持香港的監管制度完全符合國際標準。金管局的目標是制定審慎的 監管制度,一方面維持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與有效運作,另一方面則提供適當空間讓認 可機構靈活作出商業決定。香港的銀行業監管制度完全符合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有效 監管銀行業的主要原則》。

金管局的監管政策採用“持續監管”模式,通過多種不同的方法,包括現場審查、 非現場審查、審慎監管會議、與外聘審計師合作,以及與董事會成員會面等,持續監管 認可機構。自二零零零年開始,金管局對所有認可機構推行以風險為本的監管制度。這 套制度側重於評估認可機構涉及的各類風險的風險管理系統,以及內部風險控制措施的 質素。金管局對認可機構進行現場審查時,一般會集中於風險較高的環節。

在國際層面,金管局繼續積極促進香港與區內各中央銀行的合作,這方面的工作主 要通過參與東亞及太平洋地區中央銀行會議進行。這個會議的活動包括監管事項的聯絡 和合作、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的發展,以及中央銀行運作的各個範疇。金管局現正擔任 東亞及太平洋地區中央銀行會議轄下金融市場工作小組主席,而擔任東南亞新西蘭澳洲 中央銀行組織行長,以及該組織舉辦的銀行業監管機構論壇主席的兩年任期(從二零零二 至二零零三年),剛剛屆滿。為推動區內銀行業監管方面的培訓工作,金管局與國際結算 銀行轄下的金融穩定研究中心合作,積極為區內的銀行業監管機構舉辦研討會。此外, 香港也同時是跨政府組織“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及“亞洲/太平洋反清洗 黑錢組織的活躍成員。該等組織的宗旨是發展和促進有關打擊清洗黑錢活動的法制、 執法與金融監管政策,

近期發展

為符合有關嚴格遵照國際規管標準的政策,金管局致力在本港落實新《資本協定》。鑑於 新協定內容繁複,金管局會與業界緊密合作,以協定既實際又適合香港的推行模式。 二零零三年七月,金管局發出有關推行新協定的初步建議,以徵詢業界的意見,並會在 各項推行計劃敲定前,審慎考慮業界的意見及其他監管工作的緩急次序。金管局明白到 在監管工作方面取得跨境合作對推行新協定的重要性,因此會繼續積極與區內其他監管 機構聯繫,並會密切留意新協定的發展情況,以及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推行方式。此 外,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完成的金融體系評估計劃指出,香港在執行銀行規管及監管工作 時,嚴格遵循國際的最佳慣例,包括巴塞爾委員會的《有效監管銀行業的主要原則》。

《2002年銀行業(修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後,銀行受新的證券規管制度規限。新制度的作用之一是維持證券市場內銀行與非銀行 中介機構之間的公平競爭環境。金管局透過日常與證監會合作,鞏固其作為銀行業前線 監管機關的角色,以確保監管模式按照這兩個規管機構所簽署的新諒解備忘錄貫徹一 致。金管局的網站提供電子記錄冊,載有從事證券業務的銀行職員姓名及有關詳情,以 供公眾查閱。

金管局在一九九九年推出改革方案。二零零三年,金管局繼續推行改革方案的政策 措施。有關落實擬議存款保障計劃的條例草案已於二零零三年四月提交立法會,而立法 會也成立了法案委員會,以審議該條例草案。香港在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方面取得良好 的進展。業界已物色負責管理商業信貸資料庫的服務供應商,並正一同着手敲定推行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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