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3 — Page 362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298

廣播

通訊、傳媒和資訊科技

廣播政策及規管措施

廣播政策的目標,是通過促進業內競爭、創新和投資,增加節目的選擇和種類,從而鞏 固香港作為區內廣播樞紐的地位。

隨着《廣播條例》在二零零零年年中開始實施,政府已開放電視市場,並訂立科技 中立和鼓勵業界競爭的規管架構。在這個科技中立的制度下,政府已分開“傳送”與 “提供”電視節目服務兩者的發牌和規管制度。電視節目服務營辦商可租用其他營辦商的 傳送網絡傳送其電視節目服務,而無須在傳送基建設施上投資。這個架構有利新的營辦 商加入電視節目服務市場,並能靈活涵蓋隨新科技和科技匯流而來的各類嶄新服務。

根據《廣播條例》,電視節目服務按照服務性質和普及程度而非傳送方式作出規管。 電視節目服務共分四類,分別是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非本 地電視節目服務和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前兩類服務的牌照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 議發出,後兩類則由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

新發展

鑑於新媒體的出現及科技匯流,政府現正就廣播規管架構進行檢討,以確保規管架構仍 然有利於業內新的業務發展。政府計劃在二零零四年就檢討的結果諮詢公眾。

政府鼓勵在本港採用數碼地面廣播技術,以便更有效率地使用頻譜,並提供更佳的 新服務,例如高解像電視廣播。政府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就數碼地面廣播發表第二份諮 詢文件,諮詢期為三個月。文件建議兩家現有的地面電視廣播機構在二零零六年開始以 模擬和數碼方式同步廣播現有的電視服務,以期在二零零八年令數碼廣播覆蓋全港。

廣播事務管理局

廣播事務管理局負責規管持牌廣播機構。除三名公職人員外,管理局的成員來自社會各 階層。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包括:就本地免費和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與聲音廣播服務的 發牌和續牌事宜,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供建議;發出非本地和其他須領牌電視節 目服務的牌照;執行牌照條文;以及確保電視和聲音廣播的節目內容(包括廣告)和廣播 技術表現均維持適當標準。

二零零三年,管理局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牌照事宜呈交的建議,包括香港商 業廣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廣播有限公司的聲音廣播牌照續期事宜,以及電訊盈科互動影院 有限公司以多頻道服務取代互動影院服務的收費電視牌照事宜。電訊盈科互動影院的多 頻道服務是新式的收費電視服務,觀眾可自選收看的頻道。此外,管理局在二零零三年 展開了香港有線電視公司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續牌工作,委託研究公司進行意 見調查,又舉辦了公聽會,以蒐集公眾對有線電視服務的意見。

年內,廣播事務管理局轄下的投訴委員會處理了32宗投訴個案,共涉及613項投 訴。在考慮投訴委員會的建議後,該局共發出五次警告。

電視

香港觀眾可收看超過159條本地和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頻道以多種語言廣播的節目。這些 頻道包括四條免費地面電視頻道、130條收費電視頻道,以及多條免費衛星頻道。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