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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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條件較佳的租戶
經濟條件較佳的租戶須繳交較高的租金。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14879個家庭正繳 交較高的租金。年內,因這項計劃而節省的資助金額為1.64億元。此外,入住公屋逾十 年、入息和資產淨值均超逾指定限額或選擇不申報家庭資產的租戶,必須遷出公屋單 位。二零零三年,約有962個經濟條件較佳的租戶把公屋單位交還房屋委員會,當中有 503個家庭參加了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或置業資助貸款計劃。
房屋編配
二零零三年,房屋委員會和房屋協會共提供40091 個註四租住單位,編配給各類別的申請 人,其中19944個是新單位,另有19966個是翻新單位。這些單位有70.11%編配給公屋 輪候冊申請人,1.56%編配給受房屋委員會整體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0.88%編配給受清 拆計劃影響的家庭,2.46%編配給初級公務員,另有24.92%編配給調遷的現居租戶,當 中包括要求紓緩擠迫居住環境而調遷的租戶。其餘獲編配單位的包括火災和天災災民, 以及由社會福利署建議給予體恤安置的人士
房屋單位按照登記日期的先後次序和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編配。申請人除不得擁有 住宅物業並符合居港年期規定外,還須通過包括入息和資產限額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才可入住租住公屋。為加快編配較難出租的單位,房屋委員會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邀請所有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參加,讓他們揀選各區已騰空多時的空置單位。年 內,共有1100戶家庭通過這項計劃獲編配單位。
租金津貼計劃
二零零一年八月,房屋委員會推出長者租金津貼試驗計劃,目的是為合資格申請入住租 住公屋的長者提供多一個選擇。自計劃推出以來,長者反應平淡,兩年試驗計劃合共的 1100個津貼名額,只用了約620個。房屋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九月決定逐步撤銷這項計 劃,即時停止接受申請,但已參加計劃的長者則不受影響,他們於現居的私人樓宇租約 期滿時,只要符合資格,便可選擇繼續領取租金津貼,或改為接受公屋單位編配。
分拆出售非住宅物業
為能專注於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資助租住公屋這首要任務,房屋委員會已宣布計劃於二 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分拆出售轄下零售及停車場設施。出售設施可得的收益,有助紓緩 停售居屋所帶來的財政壓力,從而讓房屋委員會能尋求改善財政的長遠方法。
自置居所
出售資助房屋單位
由一九七八年起,政府通過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共推出超過422000註五個單位,以 折扣價出售給合資格的家庭及人士。這些資助房屋計劃包括房屋委員會的居者有其屋計
註四 包括181個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個案。
註五 自一九七八年賣出的422000個單位中,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底有46900個可在公開市場買賣,而這些單
根據現行定義不計算入資助出售單位類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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