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3 — Page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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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公共福利金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為嚴重殘疾人士和長者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他們的特別需要,申請人 無須供款。計劃包括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普通高齡津貼和高額高齡津貼。年 底時,共有563880人領取公共福利金,二零零二年則有561078人。年內,公共福利金 總開支為52.7億元,較去年減少0.9%。

按通縮調整金額

鑑於香港過去四年持續出現通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零零三年二月通過有關建 議,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綜援計劃的標準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 傷殘津貼金額,目的是把社會保障福利金回復至原來的購買力水平。《2003年撥款條例》 實施後,健全受助人所得的綜援標準金額和傷殘津貼金額由六月起下調11.1%;而長 者、殘疾人士和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人士所領取的綜援標準金額則分兩期下調,第一 期於十月先下調6%,第二期將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下調。至於綜援計劃下其他標準金額和 資產限額,亦由六月起按既定機制下調。

意外賠償計劃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的目的,是為因暴力罪行或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而無辜

受傷的人士或死者遺屬,提供特惠補助金而無須進行經濟審查。年內,這項計劃共發放 968萬元補助金予635宗受助個案,去年的金額則為960萬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 交通意外受傷人士或死者遺屬及早提供經濟援助,而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和交通 意外是因誰的過失而造成。年內,計劃共發放1.547億元援助金予7939宗受助個案,去 年的援助金額則為1.5018億元。

遇有天災或其他災禍,社署會為災民提供膳食(或提供現金援助以購買膳食)和其他 必需的濟助物品,並會從緊急救援基金撥出補助金發放予災民(或死者遺屬)。年內,該 署曾在20宗事件中,為104名災民提供緊急救援。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審理與綜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關的上訴個案。年 內,委員會共為147宗上訴個案進行聆訊。社署繼續加強特別調查組的職能,並通過加強 調查,致力打擊詐騙和濫用福利援助的行為。此外,該署正採用風險管理方法,以推行 各項社會保障計劃。

安老服務

安老服務的基本原則是要達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當局的目標是提供服 務,促進60歲及以上長者的身心健康,使他們繼續成為社會裏積極的一分子;同時又因 應需要提供住宿照顧服務,以滿足必須由安老院舍照顧的長者在生活上的不同需要

社署由一九九九年起舉辦“老有所為活動計劃”,資助社區團體策劃和推行活動,提 倡“老有所為”的理念和加強對長者的社區照顧。年內,共資助了274項活動,核准撥款 達268萬元。這些活動同時配合安老事務委員會在二零零一年所推出為期三年的“康健樂 頤年”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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