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2 — Page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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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二零零二年,當值律師名冊上有超過1320名大律師和律師;共有45162名被告通過 當值律師計劃獲安排律師辯護。

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利用電話錄音,以粵語、普通話和英語為市民提供法律資料,其 中包括婚姻、業主與租客、刑事、財務、僱傭、環境和行政法例等法律課題。錄音資料 的內容不斷更新,如果確定市民對其他課題感興趣,更會製作新的錄音帶。年內,錄音 資料涉及73個法律課題,接獲的電話查詢有51058宗。

法律援助服務局

法律援助服務局是獨立的法定機構,負責就法律援助政策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提供意 見。該局也監察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但不干預該署的日常運作。法律援助 服務局由非官方的業外人士出任主席,成員包括律師、業外人士及法律援助署署長。年 內,該局繼續檢討法律援助事宜以及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

自四月起,法律援助服務局協助推行新計劃,讓有意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的法律援 助申請人,可在法律援助署署長因案情缺乏理據而拒絕申請後,取得覆核所需的大律師 證明書。二零零二年,獲批法律援助的申請共86宗,包括79宗刑事案件和七宗民事案 件,財政承擔總額為231.6萬元。

法定代表律師

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法律援助署署長依據《法定代表律師條例》獲委任為法定代 表律師。

法定代表律師的主要職責如下:在法律程序中,擔任因年齡或智能理由缺乏自行訴 訟能力者的訴訟監護人或訴訟保護人;以死者遺產代理人身分進行訴訟;擔任法定受託 人及司法受託人;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產業受託監管人身份行事;在與“照顧或 監護”有關的訴訟中代表任何一方;以及代表因藐視法庭罪而入獄,但不能或不願自行申 請省釋的人行事。

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法定代表律師共處理226宗個案,較上一個財政年度增加 3.67% •

知識產權署署長

知識產權署署長一職屬法定職位,根據《知識產權署署長(設立)條例》於一九九零年設 立。知識產權署之下設有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版權特許機構註 冊處。該署負責就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和法例提出建議,並向政府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 民事法律意見。此外,也致力加強公眾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尊重。

個人權利

根據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 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適 用於香港的條文繼續有效。特區政府分別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和六月根據這兩條公約,向 聯合國提交了關於香港特區的第一份報告。聯合國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就《公民權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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