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2 — Page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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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入境事務

越南難民和船民

自一九七五年以來,共有超過20萬人從越南來港。來港尋求庇護的越南人,無一被拒諸 門外。

香港雖然面積有限而且人口日增,但自上一世紀七十年代末期以來,共收容了印支 人士約16000名。二零零二年年底,仍有34名越南難民和33名越南船民滯留本港。在此 之前,已有逾143000名越南難民獲安排移居海外,超過67000名越南船民被遣返越南, 另約有1376名越南難民和船民自二零零零年二月起獲得本地收容。

鑑於國際同意推行的綜合行動計劃正式結束,加上越南的情況有所改變,香港特區 政府由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起取消對越南人實施“第一收容港”政策。

取消這項政策的實際意義,就是由上述日期起,為越南人甄別難民身分和進行相關 覆核程序的特別法定條文,不再適用於新抵港的越南人。他們與來自其他地方的非法入 境者受到同等對待,會盡速遣返。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特區政府宣布實施擴大本地收容計劃,容許約1400名越 南難民和合資格船民申請在本地定居。本港最後一個越南難民中心(望后石越南難民中 心)也隨之而於同年六月一日關閉。至此,困擾香港25年的越南難民問題,終於在有秩 序、和平與符合人道的情況下得到解決。截至二零零二年年底,共有955名越南難民和 437名越南船民根據收容計劃申請在香港定居。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會繼續為餘下 沒有參加計劃的越南難民尋求移居海外的機會;特區政府也會繼續致力遣返不合資格的 越南船民。

網頁

保安局:http://www.gov.hk/sb

入境事務處:http://www.gov.hk/immd

政府統計處:http://www.gov.hk/censt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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