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2 — Page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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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負責審議審計署署長審核政府帳目的報告書,以及就各政府部門和其他 受審計署審核的機構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所得結果的報告書。委員會可邀請政府官員和 公共機構人員出席公開聆訊,提供解釋、證據或資料。委員會也可就這些解釋、證據或 資料邀請其他人士出席聆訊,提供協助。政府帳目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經由立法會 主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本年報所涉會期內,政府帳目委員會審議審計署署長提交的二零零零至零一年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及兩份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委員會 在會期內進行了19次公開聆訊,並舉行了32次內部會議。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載於政 府帳目委員會第三十七及三十八號報告書。這兩份報告書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及 七月十日提交立法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負責研究與議員申報個人利益有關的事宜,以及關乎議員行為 的道德標準問題。委員會也獲賦予權力,調查涉及議員登記和申報利益的投訴,並就與 議員個人利益有關的事項向立法會提出建議。委員會又研究有關編製、備存、取覽議員 個人利益登記冊等各項安排。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經由立法會主 席按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內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內務委員會的成員。內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由委 員選出。內務委員會通常於星期五下午舉行會議,負責處理與立法會工作有關的事務, 讓議員為立法會會議做好準備。此外,內務委員會也決定應否成立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 員會,審議法案和附屬法例。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共舉行30次例會。

除例會外,內務委員會在本年報所涉會期內舉行了三次特別會議,與政務司司長討 論多項公眾關注的事項。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議事規則,並視乎需要向立法會 提出修正或更改的建議。議事規則委員會有12名委員,全部經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 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在本年報所涉會期內,委員會共舉行六次會議,討論廣泛的議 題。

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每名立法會議員均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究交付 委員會的法案的原則、整體利弊和詳細條文,並可提出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在完成 審議工作後,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決定解 散法案委員會時,委員會便會解散。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會期,立法會成立了44個法案 委員會,審議政府提交的法案,其中包括《200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 案》、《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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