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居民生產總值
附錄
單位:百萬元(另有註明者除外)
1999
2000*
2001*
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按當時市價計算)
1,261,760
1,288,421
1,298,722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居民生產總值
(按當時市價計算)(元)**
190,988
193,311
193,121
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按固定(一九九零年)
831,240
908.149
919,741
市價計算)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按固定
125,822
136,256
136,766
(一九九零年) 市價計算) (元)**
註: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是把本地生產總值(1)加上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賺取的總收入(五)減去非香港居民在香港賺取
的總收入計算出來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之間的經濟交易、資產和負債數據均視作對外交易,例如: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對外 要素收益流動。
有關數字日後或會修訂。
**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人口普查提供基準,用作修訂自一九九六年中期人口統計以來編製的人口數字。表內所載的一 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與人口有關的數字已作出相應修訂。故此,這些載於本年年報的統計數字,與以往年報所 載的或有出入。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國際收支平衡統計科(二)
(查詢電話:2116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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