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居民生產總值

附錄

單位:百萬元(另有註明者除外)

1999

2000*

2001*

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按當時市價計算)

1,261,760

1,288,421

1,298,722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居民生產總值

(按當時市價計算)(元)**

190,988

193,311

193,121

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按固定(一九九零年)

831,240

908.149

919,741

市價計算)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按固定

125,822

136,256

136,766

(一九九零年) 市價計算) (元)**

註: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是把本地生產總值(1)加上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賺取的總收入(五)減去非香港居民在香港賺取

的總收入計算出來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之間的經濟交易、資產和負債數據均視作對外交易,例如: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對外 要素收益流動。

有關數字日後或會修訂。

**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人口普查提供基準,用作修訂自一九九六年中期人口統計以來編製的人口數字。表內所載的一 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與人口有關的數字已作出相應修訂。故此,這些載於本年年報的統計數字,與以往年報所 載的或有出入。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國際收支平衡統計科(二)

(查詢電話:2116 $102)

385

Page 465Page 466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