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1 — Page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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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二零一六年,預計這些新發展區的人口將增加約35萬人。餘下三項研究的範圍涵蓋 40公頃土地,可供興建大約13000個房屋單位。

配套基礎設施

為了適時提供基礎設施以配合各項建屋計劃,當局編製了一份與房屋有關的基建工 程監察清單,並訂定靈活的財務安排來加快工程的進度。現時已確定的主要工程有 55項,其中三項已經完成,其餘52項工程的開支共156億元。在二零零一/零二至二零 零五/零六年的五年期間,這些工程的開支約達65億元。

監察建屋量

在發展建屋潛力的13年計劃中,首八年的工作由房屋署、地政總署、拓展署和土 木工程署負責推行,而計劃最後五年的工作則由規劃署負責執行。

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負責監察建屋情況,並通過完備 的機制,在中央及地區層面,解決影響建屋工程的問題。

私人樓宇

住宅物業價格

年內,住宅物業價格維持平穩。物業價格處於市民較能負擔的水平,相對於一九九 七年十月市場高峯期,樓價平均下降了大約54%。物業炒賣活動已經沉寂下來。年內批 出的新按揭貸款,超過99%都是批予業主自住的物業,說明市場基本是由用家帶動。

政府進行了四次土地拍賣及一次招標,順利售出九幅住宅用地予私人發展商。賣地 過程公平公開,賣價大都略高於市場預期的水平。

混合發展

混合發展是鼓勵私營機構進一步參與公營房屋計劃的方法之一。根據這個方案,住 宅用地會以招標方式出售。中標者須把發展計劃內一定數量的單位,交給政府以指定價 格售予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其餘單位則可在公開市場發售。目前有兩項混合發展試驗 計劃正在施工。

保障消費者

地產代理監管局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成立。在徵詢地產代理業和公眾的意見 後,監管局制定了地產代理的發牌規定及執業指引。《地產代理(發牌)規例》於一九九 八年十一月獲立法會通過,並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現時所有地產代理均須 領牌才可執業。

《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和《地產代理(裁定佣金爭議)規 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由立法會通過,並於同年十一月一日實施。前者為持牌地產代理 制定執業的操守、責任和常規,後者則為監管局協助調解地產代理與顧客之間的爭議訂 定規則和程序。此外,《地產代理(登記裁定及上訴)規例》於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生 效,就有關裁定的登記及上訴程序訂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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