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屋
一九九八年二月,政府發表《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勾劃出本港未來的房屋 政策藍圖。白皮書所載的各項具體措施,已在一九九九年年底前全部落實。當局因應最 新的發展情況,定期修訂白皮書列出的目標。此外,長遠房屋策略諮詢委員會亦已成 立,就未來的房屋政策事宜向房屋局局長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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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房屋方面的公共開支核准預算為380億元,佔公共開支總額的
。
二零零一年,本港共有2140029個房屋單位,當中684 709個為公營租住房屋、 403 320 個為資助自置居所、1052000個為私營房屋。
房屋政策
在房屋政策方面,政府的施政方針是要減少社會上居住環境欠佳的居民人數,幫助 所有家庭入住合適和能力可以負擔的房屋,以及鼓勵市民自置居所。
為達到上述目標,政府會:
定期評估房屋需求;
監察房屋用地和有關基礎設施的供應,並持續推行長遠建屋計劃;
營造合適的環境,使私人機構可以在滿足房屋需求方面,發揮最大的作用;
•
推行資助自置居所計劃和貸款計劃,協助特定入息組別的市民自置居所;
•
為無法負擔其他類別房屋的人士,提供租金合理的公營房屋;以及
•
推行各項措施,滿足有特別需要人士的住屋需求。
組織架構
房屋局
房屋局局長負責制定提供公營和私營房屋的策略政策,以及統籌和監察政府部門、 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及私人機構在落實這些政策方面的工作。房屋局其他人 員協助處理有關工作。
房屋委員會
房屋委員會是法定機構,於一九七三年成立,負責推行本港大部分的公營房屋計 劃。房屋委員會負責策劃和興建公營房屋,把公屋出租或出售給低收入人士。此外,又 負責管理轄下的公共租住屋邨、中轉房屋、臨時安置所、分層工廠大廈,以及附屬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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