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業和礦產
礦業及採石業
土木工程署轄下的鑛務及石礦部,負責執行有關採礦、採石和爆炸品的法例,並管 理採石合約。此外,又審核製造、儲存、運輸和使用爆炸品的申請,並派員巡視石礦 場、爆石工地和爆炸品儲存庫。
二零零一年,本港耗用了1200萬公噸碎石料及其他石礦產,其中約一半由本地供 應、其餘則由內地輸入。
年内履行的合約包括一份採石合約和三份修復石礦場合約。合約規定,採石商須於 指定時間內修復石礦場,以換取把修復期間所得的石料加工和出售的權利。修復工程包 括修整地形,遍植樹木,使石礦場與四周山巒景觀融為一體。
鑛務及石礦部還管理兩個儲存進口爆炸品的政府倉庫(分別位於大嶼山及沙田琵琶 山)。該部又負責把爆炸品由政府倉庫運往爆石工地,並簽發燃爆手證書。
年内使用爆炸品最多的是採石工程和地盤平整工程,總消耗量為2100公噸。 鑛務及石礦部亦協助民政事務局和海事處審核有關煙花表演的申請,並提供技術 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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