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9 — Page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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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市政總署署長是臨時市政局的首席行政人員,也是市政總署的首長。該署職員約 16 800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中最龐大的文職部門。市政總署署長的職責包括 策劃和督導市政總署各方面的工作,以及制訂政策方案供臨時市政局考慮。政策獲通過 後,便由作為臨時市政局執行機構的市政總署予以推行。

臨時市政局財政獨立,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度,共耗資78億元籌辦各類經常活 動和實施各項建設工程計劃。該局82%的收入來自政府撥出的部分差餉,其餘收入則來 自各項收費、租金和銀行利息。

臨時市政局在港九各區設立會見市民辦事處,供議員接見市民。港九居民也可通過 議員輪值制度,向臨時市政局表達意見。按照該制度,臨時市政局安排議員輪值接見已 預約的市民,每周兩次。

臨時區域市政局

臨時區域市政局負責為新界及離島地區三百多萬居民,即全港約一半人口提供市政 服務,處理一切有關環境衛生、食物衛生、簽發酒牌、公眾衞生及潔淨服務等事宜,並 提供康樂、體育、文娛設施和服務。

臨時區域市政局亦有議員50名,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議員互選產生。臨時區域市政 局的執行部門是區域市政總署。該署由區域市政總署署長掌管,職員約有11 500名,負 責推行臨時區域市政局的政策。臨時區域市政局財政獨立,收入主要來自轄區所徵收的 部分差餉。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度,該局的差餉收益約佔總收入的66%,其餘收入則 來自香港特區政府發放的一筆過撥款、各種收費,以及街市攤檔、小食亭和食肆的租金 收入。該局在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度的總收入為51.2億元,總開支則為54.2億元; 其中3億元虧絀之數由儲備帳下撥款支付。

臨時區域市政局設有五個專責事務委員會和一個酒牌局,以履行其職責。五個事務 委員會分別負責建設工程、文化藝術、環境衛生、財政政及康樂體育等事宜。酒牌局 每三個月舉行一次會議,審議具爭議的酒牌申請。

此外,臨時區域市政局設有九個地區委員會,負責監察該局所提供的市政服務及設 施。每個地區委員會皆由臨時區域市政局議員及來自臨時區議會和地方組織的增選委員 組成。

除討論機密事項,如涉及商業資料等有關安排外,該局及各委員會的會議全部公開

進行。

臨時市政局和臨時區域市政局均有派出代表,加入多個在工作上與兩個市政局有密 切聯繫的機構,包括香港康體發展局及香港藝術發展局。

臨時區域市政局為加強與市民溝通,每星期安排三名議員輪流當值,會見經預約的 市民,聽取他們的意見,並處理投訴。

地方行政

政府由一九八二年起推行地方行政計劃,在全港各區設立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 會,推動市民參與區內事務,培養市民的歸屬感和守望相助精神。地方行政計劃亦有助 確保政府對地區問題和需要迅速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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