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
房協由一九九三年開始推行夾心階層住屋計劃,這項計劃包括一項主體計劃和一項 貸款計劃,用以幫助中等入息的家庭自置居所。
主體計劃包括興建樓宇,並以折扣價格出售予合資格的申請人,但成功的申請人須 遵守五年的樓宇轉售限制。建屋用地由政府以優惠條件批給房協,其他所有發展成本則 由房協負擔。到目前為止,共有8900個單位落成。隨着物業價格大幅下調,很多私人 樓宇都在中等入息家庭負擔能力範圍之內,因此,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十月暫停主體計 劃。已施工的計劃(涉及約3100個單位)則不受影響。
貸款計劃提供資助貸款,幫助合資格的家庭購置私人樓宇單位自住。該計劃推出 後,共有5700宗貸款申請獲得批准,貸款總額達27億元。政府在完成各項資助房屋貸 款計劃的檢討後,在三月取消貸款計劃。合資格的家庭可繼續申請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及 自置居所貸款計劃下所提供的貸款。
租者置其屋計劃
房委會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宣布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在直至二零零七年的十年 內,讓至少25萬個公屋家庭以合理及能力可以負擔的價格購買現居公屋單位。這項計 劃對於協助政府達到在二零零七年年底前全港七成家庭能夠自置居所的目標,有着顯著 的作用。
租者置其屋計劃第一期於一九九八年一月實施,在27000個合資格的家庭中,有 20 100個(75%) 已購買現居的單位。第二期於一九九九年三月推行,推出發售的單位有 27 000個,超過85%的家庭表示會購買,至今已有9800個家庭 (36%)購買了現居單 位。
可租可買計劃
房委會於三月通過可租可買計劃的綱領,凡於一年內到期獲配公屋的準租戶,即有 權選擇購買公屋單位。計劃的對象亦包括受重建和清拆計劃影響的居民,以及合資格的 公務員。年內,在該計劃下售出的單位約1600個。按照計劃,合資格購買公屋的人 士,亦可選擇在六年內支取按揭還款補助金,總額最高達162,000元。到目前為止,約 有1500個家庭利用補助金自置居所。
自置居所貸款計劃
房委會於一九八八年推出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協助低入息和中等入息的家庭自置居 所。合資格的家庭可獲高達80萬元的免息貸款,或領取48個月,每月高達5,100元的按 揭還款補助金,以償還所購單位的按揭貸款。到目前為止,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共批出貸 款32000宗及每月補助金1800宗。房委會已定出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的貸款名 額,綠表和白表名額分別為3000個和1500個,即共4500個。
首次置業貸款計劃
房協代表政府於一九九八年四月推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幫助首次置業的家庭自置 居所。在一九九八/一九九九至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度,將有大約30000個家庭透過 計劃受惠。該計劃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開始惠及60歲以下的非長者單身人士。成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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