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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臨時市政局
臨時市政局負責為大約340萬市區居民,即全港53%的人口提供市政服務,在保障 環境衛生及公眾健康,以及提供文娛服務、場地、康樂設施和節目等方面,擔當至為重 要的角色。
臨時市政局有50名委任議員,每月舉行正式公開會議一次,通過各項附例和處理 財政事務,並審議與局務有關的正式動議和問題。
臨時市政局全局常務委員會每月舉行會議兩次,處理臨時市政局的日常事務。常委 會之下設有14個專責委員會,通常每月最少舉行會議一次,而轄下有超過30個小組委 員會和工作小組,負責處理特定問題。除了涉及敏感議題須閉門討論外,臨時市政局所 有會議均公開舉行。
市政總署署長是臨時市政局的行政總裁,也是市政總署的首長。該署是香港特別行 政區政府架構中最龐大的文職部門,約有職員17000人。署長的職責包括策劃該署各方 面的工作,並制訂政策建議供臨時市政局審議。市政總署作為臨時市政局的執行部門, 負責將獲通過的政策付諸實行。
臨時市政局財政獨立,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臨時市政局耗資67.85億元籌辦各 類經常活動和進行建設工程計劃。約八成經費來自政府撥出的部分差餉,其餘收入則來 自各種牌費和其他收費。
臨時市政局在港九各區為議員設立會見市民辦事處,供議員接見市民和就各項事宜 提供意見。市區居民也可透過“議員輪值制度”,向臨時市政局表達意見。按照該制 度,臨時市政局安排議員輪值接見已預約的市民,每周兩次。
臨時區域市政局
臨時區域市政局負責為新界地區約305萬居民提供市政服務,處理一切有關環境衛 生、公眾衞生、潔淨服務和發給酒牌事宜,並提供文娛、康樂、體育設施和服務。
臨時區域市政局共有議員50名,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議員互選產生。
臨時區域市政局的執行部門是區域市政總署,由區域市政總署署長掌管,負責推行 該局的政策。區域市政總署共有職員約11000名。臨時區域市政局財政獨立,收入主要 來自轄區所徵收的差餉。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該局的差餉收益約佔總收入的85%, 其餘收入則來自各種收費及租金收入(主要為街市攤檔租金)。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 度,該局的總收入達43.7億元,總開支則為48.6億元。
臨時區域市政局透過5個專責事務委員會及一個酒牌局履行其職責。5個事務委員 會分別負責財政施政、建設工程、環境衛生、康樂體育及文化藝術等事宜。酒牌局每 3個月舉行一次會議,負責審議具爭議的酒牌申請。
此外,臨時區域市政局設有9個按地區劃分的地區委員會,負責監察該局所提供的 市政服務及設施。每個地區委員會由多位臨時區域市政局議員,以及多位由臨時區議會 議員和地方人士出任的增選委員組成。
除討論機密事項,如涉及商業協定的財務資料之外,該局所有會議,包括各委員會 的會議,均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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