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7 — Page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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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上,直逼南京,雙方終於在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訂立《南京條約》,戰事始告 平息。

其時,英國的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務大臣阿巴甸勳爵於一八四一年 修改給予砵甸乍爵士的訓令,撤回割地的要求。砵甸乍爵士於冬天戰事停頓時返抵香 港,對香港的發展甚為滿意,在訂立《南京條約》時,違背了英廷的訓令,不僅訂立通 ̧ 商條約,還要求割讓香港。

清政府並須開放廣州等5個地點為通商口岸。該通商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十月 締訂的《虎門善後條約》內,容許華人自由到香港經商。

租借新界

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五八年)的禍端,是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釋 各執一辭,導火線則為中國水師登上英艇“亞羅”號搜捕海盜,因而發生衝突。結果兩 國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告平息。第一 任使節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但途經大沽突遭炮 轟,於是一八五九至六零年間,戰火再起。

從本港早期照片所見,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英軍發現當地環境 適宜,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後,獲得九 龍半島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爭結束,訂立《北京 條約》,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歐洲其他國家和日本相繼要求中國租借土地;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曾為中 國說項的德、法、俄三國更有藉口提出租地要求。其後,局勢緊張,英國認為如要防衛 香港,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有關拓展香港界址的條約,中國同意把九龍界 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為期99年。英國此舉僅 在針對法俄兩國,而非對付中國。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頭,中國仍保留該處 的行政權力,“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英 女皇會同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在此之前,英國人已於 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尚有零星反抗,但後來終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 港的一部分,但與市區分開管理。

初期發展

香港在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麇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居民 的生命財產,但仍然有很多華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香港在一八五一年時有人 口 32 983人(華人佔31463人),一九三一年增至878947人(華人佔859425人)。

香港的華人只求當局不加以干擾,故在港英政府的開明統治下,均能安居樂業。香 港漸漸成為中國移民的聚居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船, 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與中國通商,故不得不 順應中國習慣,於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時,香港也 隨而改變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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