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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關。凡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前已存在的排污者,必須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前申領 排污牌照,共有2222名排污者申領該牌照。

政府正為92條鄉村敷設公共排污渠道,並要求屋主把污水引往新污水渠。年內, 已根據水污染管制(污水收集)規例,向屋主或樓宇業主發出1129封通知書,要求他 們把污水引往公共污水渠。

現時接駁污水渠工程大約已完成120宗,因採用新污水收集系統而受惠者共有 10 099人。

年內,環保署的督察視察產生污水的樓宇24612次,共採集逾6344個污水樣 本,並進行26 313項化驗,向違反規定的排放者發出約1890封警告書,完成337宗檢 控。

上述管制措施每日減少4920公斤有機污染物。工商業及機構用地向雨水渠排放污 水的問題亦已紓緩。

現時,每日共有27484立方米污水改道流入污水渠系統,相當於逾88559人口的污 染量。

本港每日產生逾200萬公噸污水及工業廢水,其中約兩成獲得適當處理,一成獲某 程度處理,其餘未經任何形式處理。目前逾九成的私人污水處理設備運作良好,多個受 市民歡迎的泳灘,例如港島南區和西貢的泳灘,水質因而好轉。日後展開的排污改善工 程,可望進一步改良水質。

在管制工業污染方面,廢物處置條例與水污染管制條例互相配合,為本港所有固體 及半固體廢物的管理事宜,訂立法例架構

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管制所有化學廢物。化學廢物產生者須向環保 署登記,並且在運送廢料往持牌承辦商處置前,須確保廢料得以妥善包裝、標識及短暫 儲存。只有能夠採用環保方式處理、循環再用或棄置化學廢料的承辦商,方可獲發牌 照

牌照管制亦適用於化學廢料收集及運送事宜。根據發牌條件,承辦商必須僱用訓練 有素的熟練員工,並使用適當的設備和車輛,確保提供完善的服務。位於青衣島的化學 廢物處理中心由政府承辦商營辦,是專門處理及收集化學廢料的主要持牌設施。其承辦 商亦提供車隊收集廢物。

很多工廠和商業活動排放廢氣。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管制 空氣污染,並且對火爐、煙肉、黑煙排放、燃料成分和指定工序等加以特別管制。此 外,政府已於一九九六年二月頒布規例,禁止露天焚燒廢料,並將於一九九七年初通過 規例,管制建築工程散逸的塵屑。

空氣污染造成的滋擾和環境問題,引起公眾關注,尤以工廠接近民居的情況為甚。 針對這類問題,年內環保署發出了140封法定通知書,調查了3200宗投訴。

一些足以嚴重污染空氣的工業設施及程序,將納入管制範圍內。在一九九八年前, 當局會分期取消現時某些指定工序廠東所獲得的牌照管制豁免。年內,約有67%指定工 序處所已納入牌照管制範圍。

環保署透過消減噪音通知書,管制工商業活動的噪音。任何處所,如發出過量噪 音,該署可向處所擁有人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着令在限期內消減噪音。年內,環保署 調查的投訴約有2300宗,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約200份,定罪個案約10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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