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在一九九三年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成 立,是一個非法定機構,負責就師資教育課程及在香港擔任教師的認可資格提供意見, 也是提供這方面權威意見的唯一組織。委員會有24名成員,其中18名(包括主席)並 非政府人員,當中有校長、教師、學者和商界人士。6名當然成員分別是副教育統籌 司、副公務員事務司、教育署署長、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香港教育學院院長, 以及香港學術評審局總幹事。
為提高教師質素,委員會建議政府分期推行一項新措施,規定凡持有非本地學位或 本地學位的人士,如要出任官立及資助中學學位教師,均須考取本地院校頒發的學位教 師證書。這些建議現正分期實施。委員會轄下的工作小組制訂機制,確保師資教育切合 學校和社會需要,並已完成第一階段的研究。
此外,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的建議成立的語文 基準專責小組,亦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工作,為初中英語教師,以及在小學教授普通話和 採用中文授課的教師制定語文基準。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由總督委任,負責就發展本港高等教育及所需 經費等問題提供意見,並負責管理政府撥款予8所受公帑資助的院校的事宜。教資會的 成員包括13名非本地學者、5名本地學者,以及4名本地專業和商界人士。教資會秘書 處的職員均為公務員。
教資會於一九六五年成立,負責撥款予兩所受公帑資助的大專院校。當時只有 4100名相當於全日制學生。到了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本港有7所這類院校,而相當於 全日制學生則有62000名
香港教育學院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成立後,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數目增至8所,而 相當於全日制學生的人數則增至67900名(見高等教育 )。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教資會發表有關香港高等教育發展的檢討報告。教資會的建議 內容包括:增長鞏固期內不同級別的整體學生人數、非本地學生的人數、持續教育的資 助、學生宿舍的供應、大學課程的標準年期、語文能力,並建議於未來3個年度,在不 損害教育質素的情況下,把單位成本減低一成,同時又進一步提高水準,以配合本港不 斷轉變的需求。
一九九六年五月,教資會發表報告,載述該會在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至一九九五年 六月三十日期間的工作。
教資會在監察轄下院校的質素保證工作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確保院校內推動及 提高教與學質素的機制適當地運作,教資會從一九九六年一月開始,對院校進行多次教 與學質素保證過程審核。
教資會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進行第二次研究評審工作,目的是評審教資會資助院校 的研究成績(香港教育學院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納入教資會的資助範圍,因此並未包括 在評審之內)。有關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這3個年度內部分作研究用途的院校經常補 助金,教資會將根據上述評審結果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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