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聘用本地工人;外地工人只准直接受僱於同一名僱主,為指定的合約工程工作,擔任僱 傭合約訂明的職位至僱傭合約屆滿時止。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共有5288名外地工人 參與機場工程,約佔工程所聘用工人總數的16%。
政府在一九九四年三月推行輸入中國專才試驗計劃,讓僱主從中國招聘具備與中國 有關的知識、專才和經驗的大學畢業生,以輸入本港需要而又缺乏的人才。這項計劃設 有1000個名額,輸入的專才必須是中國36間重點大學的畢業生。本港所有公司都可根 據計劃提出申請。截至本年底,政府共接獲2216份申請,其中705份獲得批准,發出 的僱傭工作簽證共515個。政府現正全面檢討這項計劃。
外籍家庭傭工
外籍家庭傭工獲准受僱來港工作的條件,在於傭工本身須具有該方面的工作經驗, 而其僱主必須是香港的真正居民,可以為傭工提供合理的聘用條件,包括薪金及住宿安 排,並且願意負責傭工在本港的生活費用,以及把他們送返原居國家的費用。
在過去數年,本港對外籍家庭傭工的需求穩定上升。年內,在本港工作的這類家庭 傭工有164299名,較一九九五年的157026名,增加4.63%;這些外籍家庭傭工中,菲 律賓公民約佔八成。
職業介紹所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執行僱傭條例第II部和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定,透過發 牌制度,監管職業介紹所的運作。年內,勞工處發出的牌照達1062個。
港外就業
勞工處轄下的港外僱傭事務組,執行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合約條例,以保障由外地 僱主所聘請,前往外地工作的本地僱員的權益。所有體力勞動僱員或月薪不超過兩萬元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的僱傭合約,均須由勞工處處長核簽。年内,勞工處核簽的合約共16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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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安全
勞工處的工廠督察科執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附屬規例的規定。該等規例就所有 在工廠、食肆和貨物搬運機構、建築及工程地盤,以及其他工業經營場所內服務的工 人,訂定安全和健康規定。工廠督察會就如何提供和維持一個既安全又健康的工作場 地,向廠方提供指導和協助。此外,工廠督察科也負責調查工業意外和危險事故。
當局於一九九六年完成一項有關香港工業安全的全面檢討後,勞工處成立了一個新 的職業安全及健康部,負責兩項不同的職責: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負責職業安全的工 廠督察科,除了加強有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推廣工作及執法行動外,也專注於安全管理 的立法工作、制定及執行有關政策。
當局於七月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授權勞工處處長向工業經營的東主發出敦促 改善通知書及暫時停工通知書,分別要求東主在指定期間內,就觸犯安全法例作出補 救,以及即時停止進行任何危險工序,或使用危險設備,以免對工人身體構成嚴重傷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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