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5 — Page 30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8

惠制和行政

調配及刪除首長級常額及增設人員職位,開設為期超過12個月的首長級顧問職位 以及更改公務員各職級和職系架構(包括薪級、新職系及職級)等提議,並就此等 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該小組委員會亦向財務委員會報告公務員人數與開 支,以及各部門的人事編制變動。

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就工務計劃內的工程提升為甲級,或由甲級降至較低級別 事宜,或就已列為甲級工程的項目在規模及/或經批准的工程預算費用上的改變, 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立法局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確保一切公共帳項均按撥款目的而開 銷,所有支出均屬物有所值,同時確保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正不苟。

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包括一名主席和6名由立法局主席委派的議員。委員會負 責審議核數署署長就政府周年帳目結算表提交的審核報告,亦研究有關核數署署長 的工作表現及該署長所進行的衡工量值式核數工作。

在研究核數署署長的報告所提出的問題時,政府帳目委員會可能邀請某些開支 項目的管制人員出席公開聆訊,以便提出證供。其後委員會按聆訊結果擬備報告, 在核數署署長呈遞有關報告後3個月內提交立法局審議。

政府對帳目委員會報告的反應,詳載於政府覆文中。該覆文闡明政府為施行帳 目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措施,或解釋政府為何不接納有關建議。政府帳目委員會 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後3個月內,該份政府覆文亦提交立法局省覽。

議員利益委員會

議員利益委員會成員包括一名主席和6名委員,負責研究編製、備存及查閱議 員利益關係登記冊的安排。委員會亦審議與議員申報利益有關的事項、研究議員應 有的道德操守,以及就議員利益事宜提出建議。

內務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由立法局主席以外的全體議員組成。內務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由 各成員互選產生。內務委員會負責統籌立法局及其轄下大多數委員會的事務。

立法局會期內,內務委員會每星期舉行會議一次,其議程通常包括下列項目: 就提交立法局的條例草案和附屬法例而擬備的報告、議員擬向政府提出的問題、將 舉行辯論的動議和條例草案,以及公眾關注的或涉及立法局事務的任何其他事項。

內務委員會可委出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以便審議條例草案,亦可委出小組委 員會,審議某些附屬法例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

條例草案提交立法局省覽後,便會轉交內務委員會處理。委員會可把條例草案 分派予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詳細審議。除立法局主席外,立法局任何議員均可加入 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該委員會主席由各成員互選產生。

Page 30Page 31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