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
香港會繼續致力維持港口安全,同時提高港口效率。海事處會加強交通管理, 增設區內控制站,增訂交通規例,亦會優先研究放寬潮窗可否增加馬灣海峽的交通
流量。
參與國際航運組織
國際海事組織
香港是國際海事組織的附屬成員。根據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 這地位在一九九七年後維持不變。本港積極參與該組織的工作和會議,尤其致力制 訂有關改進航運安全和防止污染海洋的措施。
海上搜索與救援
根據國際協議,除鄰近國家的近岸水域外,北緯10°以北與東經120°以西的南 海一帶,都是海事處負責協調搜救的範圍。
海上救援協調中心的當值人員,不分晝夜監聽所有緊急通訊波段的信號,以及 全球海上遇險和安全系統。
搜索與救援任務,一律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負責策動和指揮。負責搜救的船 舶和飛機均設備完善,隨時候命出動。該中心並可向附近的船舶和區內其他救援協 調中心求助。
一九九五年,該中心就82宗遇事求救訊號作出回應,協調54宗船舶緊急搜救 行動,其中包括28宗運送傷者入院治療的個案。
港口國管理
很多海上意外事故和海上污染個案,都是由於使用不合標準的船舶所致。只要 每個港口國加強檢查進港的船舶,便可改善情況,但此舉卻對港口國的資源造成相 當壓力。
此外,假如船舶駛進所有港口時都要接受港口國管理檢查,則對船舶經營者亦 形成沉重負擔。亞太地區各國有見及此,於是同意分擔工作量,交換檢查船舶的資 料。各有關國家訂立了亞太地區港口國管理諒解備忘錄。香港支持此舉,並於一九 九四年四月在北京簽署該備忘錄,表示接納亞太地區港口國管理合作的協議。
一九九五年,共有160艘抵港的遠洋船舶接受檢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國際安全 和環境保護公約的規定,此數約佔抵港船舶總數的3%。海事處發現其中約95%的 船舶存有不足之處,須經糾正才可以繼續航程
。
港口服務
200
貨櫃裝卸
一九九五年,本港共裝卸1250萬個20呎標準貨櫃單位,其中約有66%(亦即 830萬個)於葵涌貨櫃碼頭處理,而其中23%(亦即290萬個)則由停泊於繫泊浮 泡和碇泊區的中流作業船舶處理。與一九九四年比較,貨櫃碼頭方面的增長率為 14%,而中流作業的增長率則為4%。位於葵涌的8個貨櫃碼頭由私營機構擁有和 經營,共有19個泊位供遠洋船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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