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員會主席,以及職業訓練局主席。教會還包括兩名政府人員,即擔任副主席的教 育統籌司,以及教育署署長
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教會發表第六號報告書,概述全面改善教育語言的策 略。報告書的建議範圍廣泛,包括擬訂、推行、監察及評估語文政策、語文目標及 發展、語文教師的培訓、教學語言、中文及英文作為科目教授、推廣普通話、支援 服務、社會意識及公眾參與。
教統會轄下的教育水準工作小組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發表學校教育質素報告 書,諮詢市民意見,為期3個月。報告書詳細分析現行學校教育的水準,並就如何 提高質素作出多項建議。主要的建議包括成立保證質素組、訂立一套有效的質素指 標和經改良的學校管理新措施計劃。
在諮詢期內,有關方面進行了有用的討論。教育工作者雖然對某些建議,例如 成立保證質素組存有疑慮,但歡迎改善學校教育質素策略的概念。教統會參考市民 的意見,現正擬訂建議,並會向政府提交。
年內,教會曾到澳洲墨爾本訪問,研究維多利亞省學校教育制度的改革,特 別是撥款問題。政府已委託顧問為香港學校的撥款制度釐定表現指標,並改良撥款 模式。
經過多年探討教師的專業地位,以及分析國際慣例後,政府成立非法定的教育 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議會同意檢討是否需要成立教師公會,制定教育工作者專業守 則。年內,教統會已成立工作小組,檢討設立教師公會的事宜。
教育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是委任的法定機構,負責就學校層面的教育事宜,透過教育署署 長,向政府提供意見。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檢討核准政策的實施情況,並研究是 否需要增訂或修改與學校教育有關的政策。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下述多個與學校制度 有關的諮詢及行政機構的主席:計有課程發展議會、私立學校檢討委員會,以及有 關家庭與學校合作、學校行政與財務、學校輔導及支援服務、學額分配辦法等事宜 的諮詢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的其他成員,在幼稚園、特殊學校、學校行政、教學工 作、師資訓練、高等教育、商業,以及專業等方面具有經驗。此外,委員會還包括 兩位政府人員,即擔任委員會副主席的教育署署長,以及副教育統籌司。
年內,教育委員會成立了一個新的小組,檢討與學校教育有關的重要事宜,特 別是強迫教育的實施情況。至於在一九九四年成立的特殊教育檢討小組,則繼續研 究進一步改善特殊教育服務的方法。
課程發展議會
課程發展議會由總督委任,負責幼稚園至中六與學校課程發展有關的事宜, 經教育署署長向政府提供意見。課程發展議會設有3層架構,並通過協調委員會及 科目委員會的組織運作。課程發展議會、轄下協調委員會及科目委員會的委員,包 括校長、教師、大專院校講師、香港考試局代表、家長以及僱主。
年内,課程發展議會完成了性教育及公民教育的課程研究,為不同學習能力的 學生編訂以學校為本位的課程,以及確定新的課程需要,以應付社會的轉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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