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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和行政
工務小組委員會原由財政司擔任主席,另有32名非官方議員為成員。由一九九 四年四月一日起,該小組委員會由35名非官方議員組成,各成員互選主席及副主席 各一名。財政司留任為非官方議員,迄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立法會期完結。工務小 組委員會審查政府把工程項目提升至工務計劃甲級工程、或把已列入甲級工程的項 目降級的建議,亦會研究甲級工程項目更改規模及已核准費用預算等計劃。委員會 繼而會就這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要求批准。
內務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由立法局全體議員組成,惟立法局主席及當然議員除外。內務委員 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各成員互選產生。內務委員會負責統籌立法局及屬下各委員會的 事務。
立法局會期內,內務委員會每星期舉行會議一次,討論立法局的事務,並為立 法局全體會議作好準備。內務會議議程通常包括下列項目:就呈交立法局省覽的附 屬法例而擬備的報告、議員擬向政府提出的質詢、將舉行辯論的動議和條例草案, 以及公眾關注的或涉及立法局事務的任何其他事項。
內務委員會委出小組委員會,協助審議某些附屬法例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政府帳目委員會
立法局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確保一切公共帳項按撥款目的而開銷, 所有支出均物有所值,同時確保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正不苟。
政府帳目委員會於一九七八年成立,成員包括主席和6名由立法局主席委派的 委員。核數署署長會就庫務署署長所擬備的政府周年帳目結算表,提交審核報告, 以供委員會審議委員會亦研究及報告核數署署長的工作表現、根據核數條例行使 權力事宜,以及核數署署長衡工量值式核數事宜等。
核數署署長每年向立法局呈交兩份報告:第一份是衡量值式核數報告,於四 月提交,而第二份則是政府周年帳目結算表的核數報告,於十一月提交。每次在核 數署署長提交報告後,政府帳目委員會可能邀請某些開支項目的管制人員出席公開 聆訊,提出證供。帳目委員會按聆訊結果擬備報告,在核數署署長呈遞有關報告後
3個月內提交立法局審議。政府對帳目委員會報告的反應,詳載於政府覆文中。該覆 文闡明政府為施行帳目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措施,或解釋政府為何不接納有關建 議。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後3個月內,該份政府覆文亦提交立法局 省覽。
議員利益委員會
立法局於一九九一年議決成立議員利益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包括一名主席和 6名委員,負責研究編製、備存及查閱議員利益關係登記冊的安排。委員會審議與 議員申報利益有關的事宜、研究議員應有的道德操守,以及就議員利益事宜提出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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