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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制和行政

旅遊界)的選民範圍;增設9個功能組別,以便把整個工作人口包羅在內;設立選舉 委員會,負責選出10名立法局議員。9個新設的功能組別包括漁農礦產、電源及建 造界;紡織及製衣界;製造界;進出口界;批發及零售界;酒店及飲食界;運輸及 通訊界;金融、保險、地產及商業服務界;以及公共、社會及個人服務界。選舉委 員會將由全部民選區議員組成。選民總名冊上的所有登記選民,均可角逐這10個立 法局議席。

同日,英國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白皮書,詳細闡述中英雙方會談的內容,並解釋 為何未能達成協議。白皮書又說明英國政府將採取的下一步行動。

六月三十日,立法局以大比數(32票贊成,24票反對)通過1994年立法局(選舉 規定)(修訂)條例草案。

根據新規定進行的區議會選舉於九月十八日順利舉行。共有693000名選民前往 投票,挑選角逐296個議席的候選人,投票人數比一九九一年的區議會選舉多出27 萬人,打破歷年紀錄。投票率為33.1%,亦較一九九一年的32.5%稍高。有50個議 席只有一人提名參選,候選人在無競爭對手下自動當選。

概覽

香港政府負責治理香港,政府的首長是香港總督。總督是英女皇在香港的代 表,在治理香港政務方面,具有最終的權力。行政局就重要政策向總督提供意見。

代議政制3層架構的中央層面為立法局。該局負責制定法律、辯論政策事宜及 控制公共開支。區域層面為兩個市政局: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在其轄區內提 供公眾衞生和文娛康樂服務。在地區層面,18個區議會(在十月一日前,則為19個) 就區內實施的政策提供意見,並且是一個諮詢民意的有效途徑。

根據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的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 明,香港將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憲法

英皇制誥為香港政制訂下基本架構,而御筆簽署及蓋上御璽的皇室訓令,則訂 定各項必須遵守的程序,兩者構成了香港的成文憲法。

英皇制誥指定總督兼任駐港三軍總司令,並須遵守香港法律,以及遵行英女皇 或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的訓令。此外,英皇制對行政立法兩局的組織與總督 在立法、批地、任命法官和公職人員、作出赦免、決定最高法院及地方法院法官任 期等方面的權力,均有所規定。

皇室訓令對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的任命、行政局議事種類、總督就重要政策諮詢 行政局的責任,以及總督反對行政局意見的權力(這項權力只於一九四六年行使過一 次)等各方面作出規定。此外,皇室訓令又對立法局的成員、選舉事宜、議事種類, 以及可能不獲通過的法例種類等作出決定。

這些憲制安排須按照一些沿用已久的常規慣例來施行。政府是以共識及透過諮 詢市民的方式來管治香港。舉一個例子,從上述的憲法文件來看,雖然英國政府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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