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4 — Page 166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每間資助小學或中學,均由辦學團體根據一份協議書開辦。辦學團體負責支付 裝修校舍和購置設備的全部經費,以及任命首名校監。

一九九四至九五學年內,共有376個辦學團體開辦了1110間學校,而最大的辦 學團體開辦了116間學校。

九月時,已有172間官立及資助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參加學校管理新措施計 劃。這項計劃始於一九九一年,目的在於賦予官立及資助學校的校董會更大決策權 及靈活性,用以運用資源,但學校須按照更嚴謹的程序來策劃、推行及評估各項活 動。

年內,學校管理新措施諮詢委員會編訂小學行政守則及其他參考資料,無論有 否參加學校管理新措施的學校均獲得傳閱。此外,並定期向各校校長及教師派發一 份名為「校管新里程季刊」的通訊,告訴他們學校管理新措施的發展情況。當局曾就 一九九一年參加學校管理新措施的學校進行評估,其結果顯示:校方對加入學校管 理新措施持積極態度,而對於適應管理結構方面,亦取得實質進展

高等教育院校的管理組織

每間高等教育院校均按所屬條例規定,設有本身的管理架構。各間院校都有一 個管理組織(稱為校董會)和一個負責規管學術事務的組織(稱為教務委員會、教務議 會或教務會),而部分院校更有3個組織:管理組織、行政組織和處理學術事務的組 織。有關條例授權總督委任各個校董會的主席,以及指定數目的成員,這可確保校 董會的成員組合均衡,包括工商界和學術界人士。

教育資助

一九九四至九五財政年度,教育方面經核准的公共開支達288億元,佔政府經 常總開支21%和非經常開支5%。資助小學或中學約九成的建設成本、高等教育院 校校舍差不多全部建設成本、小一至中三教學方面的全部經常費用,以及中四至學 位程度課程約八成半的經常費用,均由公帑承擔。

非牟利幼稚園可獲退還所繳交的租金和差餉,貧困的幼稚園學生家長則可申請 減免學費。由於官立及資助小學不乏學額,私立小學和這些小學的學生均不獲政府 資助。但一些私立中學可透過兩項計劃獲得政府資助。根據直接資助計劃,所有達 到規定標準的私立中學可獲經常津貼,該項津貼是按資助學額的成本和有關學校所 收取的學費計算。

此外,根據買位制度,政府向私立中學購買學額,以彌補官立和資助學校學額 的不足,而買位中學則獲經濟資助,藉以提高水準。

學生經濟補助計劃

學生資助辦事處管理多項資助計劃,這些計劃可盡量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 難,而喪失接受教育的機會。該辦事處亦管理數項獎學金計劃,向學業成績優異的 學生頒發獎學金。各項計劃的詳情載於下文。

135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