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都會計劃選定策略已於一九九一年獲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該策略提供一個規 劃大綱,讓公營及私營機構可以按照這個大綱從事發展。都會計劃本身並非一項工 程計劃,而是一個概念性策略,用以發展及改善都會次區域,包括:港島、九龍、 新九龍、荃灣及葵青
。
為貫徹都會計劃的建議,當局由顧問公司的研究資料協助,已着手為多個地區 制定一系列的發展綱領;這些地區包括:西九龍、東南九龍(包括香港國際機場現 址)、荃灣和葵青,以及港島西區。此外,當局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以便設立 合適的執行策略,重整及改善都會次區域內的殘舊工業區。首3個地區的研究一九 九三年內已大致完成;而港島西區發展綱領的制定工作,亦已於同年底展開,整個 研究預算可在一九九四年完成。
政府於一九八九年決定推行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後,新界西北及新界西南次區 域的檢討工作,隨即在一九九零年初展開。這些檢討的目的,是為二零一一年制定 每個次區域的適當土地用途、運輸和環境策略性發展大綱。
當局研究過各個發展方案後,現已着手制定新界西北發展策略的中期建議策 略,並已選定多個重點發展地區,但該區的建議策略則須待其他全港性研究(例如全 港發展策略研究)完成和提供建議後,才能訂定。按照1991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 的規定,現行的發展審批地區圖,這期間須由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取代。為提供規劃 資料,用以制定分區計劃大綱圖,當局已委聘專家進行新界西北發展綱領研究。該 項研究已制定多份推薦採用的發展大綱圖,提供重要資料,以擬訂新界西北鄉郊地 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
當局已為新界西南地區制定一套中期建議策略。該策略建議:區內的市區式發 展,應集中在北大嶼山和現有的發展中心;又以擴展郊野公園範圍及劃定沿岸保護 區和景觀保護區的方法,保存鄉郊地區。當局已在這個次區域物色得數處合適地 點,發展康樂和旅遊用途。待全港發展策略研究於一九九四年取得結果後,便會檢 討這個次區域的中期建議策略,然後才確定新界西南發展策略。
新界東北發展策略檢討研究工作已於一九九三年九月展開,主要檢討這個次區 域的現有問題,並為該區制定新發展策略,有關結果預料在一九九五年初完成。此 外,當局稍後亦會展開新界東南發展策略檢討。
地區規劃
香港的發展計劃,大都按照有關地區的法定或部門內部使用的城市圖則施工。 制定這些圖則,目的是希望在土地用途分類、樓宇密度及發展特色等方面,對個別 地點的發展作出規範和指引,以確保所有發展均能符合有關地區的規劃目標。
法定規劃圖則
本港的法定規劃圖則由城市規劃委員會,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制定和公 布。法定規劃圖則分為兩類,即分區計劃大綱圖和發展審批地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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