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歲以下的青少年,以及透過轉介為家庭成員安排入學或就業,解決居住問題及給予 經濟援助。
由19間家庭服務中心提供的家務指導服務,可補個案工作服務的不足。這項服 務旨在協助受助人學習打理家務和照顧幼兒的技巧,幫助有關家庭自力更生。
由政府資助,但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家務助理服務,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膳食 服務、起居照顧及家務料理服務。年底時,共有73支家務助理隊。
由社會福利署營辦的維安中心,以及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和諧之家,專為家庭 暴力的受害婦孺,以及易受不良影響的少女提供臨時棲身之所,名額共有80個。
社會福利署繼續致力解決露宿者的問題。該署設立了專門幫助露宿者的外展 隊,並協助非政府機構營辦露宿者臨時庇護中心、市區宿舍及日間收容服務。此 外,又着手物色合適樓房,以便在市區增設宿舍,收容無家可歸者。
社會福利署負責提供多項兒童福利服務。領養課負責辦理本港居民和海外人士 的領養申請,領養對象包括孤兒、棄嬰及可供領養的兒童。中央寄養服務課負責推 廣本港的寄養服務。監護兒童事務課負責就家事法庭或高等法院所審理的監管及監 護案件,執行法定監管或照顧職責。保障兒童課負責處理有關虐待兒童的個案;防 止虐待兒童工作小組則負責就應付虐兒的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
竹園兒童院和沙角兒童院負責為遭遺棄或家庭未能予以照顧的兒童,提供臨時 照顧服務。社會福利署亦營辦慧儀宿舍,這間宿舍專為有行為問題,並需要照顧及-- 保護的少女而設。
除社會福利署所負責的工作外,受資助福利機構亦透過其所營辦的兒童院 男、女童院及宿舍、寄養家庭和兒童之家,提供兒童住宿服務。一九九一年社會福 利白皮書闡明:家居環境是兒童,尤其是年齡在13歲以下者,得到健康發展的最佳 環境,因此與院舍環境比較,是更理想的選擇。當局會按照這個原則發展住宿服 務。雖然當局仍會繼續提供多種選擇,以便為兒童安排最合適的住宿照顧,但在兒 童住宿照顧的未來發展中,非院舍照顧形式的寄養服務及兒童之家,將獲得優先發 展。一九九三年,寄養服務和兒童之家服務都獲得擴展,寄養服務的名額由240個 增至480個,而兒童之家則由17間增至32間。當局亦藉着現有大型兒童院進行重建 的機會,把它們改為非院舍設施。年內,有兩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大型兒童院改 為兒童之家。
本港的幼兒中心,專為照顧6歲以下的兒童而設。幼兒中心必須遵守幼兒中心 條例和規例所訂的標準,並須註冊以及接受視察。一九九三年底,日間幼兒中心共 有名額35778個,而留宿幼兒中心則提供宿額577個。為滿足家庭不斷轉變的需 要,當局曾以試驗計劃的形式,試辦多類新設的幼兒服務。有75間日間托兒所,提 供一種靈活的暫託幼兒服務,為在短暫時間內不能照顧幼兒的家庭,提供半日或一 日的代照顧幼兒服務。入息微薄而子女有需要接受幼兒中心照顧的家庭,可按繳費 資助計劃申請援助,以繳付幼兒中心的費用。年底時,共有8550名兒童接受資助。
社會福利署設有一條電話熱線服務,為市民解答有關社會福利事宜的查詢,並 提供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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