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2 — Page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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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犯人。為收容當時日漸增加的被判入獄非法入境者起見,自一九九零年年初起,懲 教署在勵新懲教所和沙咀勞役中心再撥出部分地方,用以羈留這些須接受另一種懲 教程序的成年犯人。一九九二年內,犯人擠逼情況大體上稍為減輕

沙咀勞役中心推行一套十分有效的勞役中心計劃。這所中等設防機構分為兩個 部分,分別收容14至20歲的少年犯和21至24歲的青年犯。勞役中心計劃強調嚴守 紀律、刻苦訓練、辛勤工作和起居有恒。

從勞役中心或教導所獲釋而須接受監管或根據釋前就業計劃從獄中獲釋的年輕 男犯,或會被安排到豐力樓居住。在這問過渡期宿舍居留期間,所有釋囚在日間均 須外出工作或就讀。從勞役中心或教導所釋放的年輕犯人如被鑑定有特殊需要,便 須在豐力樓住滿三個月,才可獲准返家或在其他地方居住,但仍須接受善後監管。

女犯

成年女犯在大欖女懲教所服刑。該懲教所亦設有還押組和戒毒組。女犯大部分 在監獄內的大型洗衣場工作,為政府若干部門和公營醫院提供服務。

未滿21歲的女犯則在大潭峽懲教所服刑,其內分別設有教導所學員組、戒毒 組、年輕犯人組和還押組

紫荊樓用作過渡期宿舍,收容從教導所獲釋後須接受監管或根據釋前就業計劃 獲釋的成年和青少年女犯。在紫荊樓居住的釋囚,日間亦須外出工作,晚上則須返 回宿舍。

戒毒治療

根據戒毒所條例,經法庭定罪的吸毒犯,可判處在戒毒所接受戒毒治療而無須 判處入獄,為期兩個月至十二個月不等,視乎個別犯人的進度而定。吸毒犯獲釋 後,尚須接受法定善後監管十二個月。

喜靈洲戒毒所為男性吸毒犯提供戒毒治療。在女性吸毒犯中,成年女犯須在大 欖女懲教所接受治療,而年輕女犯則在大潭峽懲教所接受治療

戒毒治療計劃的目標,是協助吸毒犯戒除毒癖,使身體恢復健康,並透過心理 輔導與康復治療,使吸毒犯戒絕對毒品的依賴。吸毒犯於獲釋後,須接受密切的善 後監管;監管期內若觸犯監管令的規定,可能會被召回重新接受戒毒治療。

懲教署亦為戒毒所犯人提供獲釋後就業及住宿服務。至於「新生之家」過渡期宿 舍,則為獲釋後立即需要援助的人士提供臨時住所。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於一九八七年四月成立,成員包括懲教署和社會福利 署人員。該小組負責就年齡介乎14至25歲的年輕犯人,向裁判官建議最適合的自新 計劃。兒童法庭及若干裁判法院均獲提供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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