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和行政
是以上述方法通過的。條例草案經立法局通過後,必須獲總督同意,才能成為法 律。經總督同意後,條例草案即成為條例,無須徵求外間同意。雖然英女皇有權駁 回該條例,但這項權力在以往多年從未運用過
。
除負責制定法例外,立法局在每個立法會期內均會舉行兩次重要辯論,其一是 在每年十月立法局新會期開始時總督發表施政報告後,各議員就施政方針展開廣泛 辯論,另一次則在每年四月間,就預算案內有關周年撥款條例草案的財經事務展開 辯論。
議員亦可就政府負責的政策事務,向政府提出質詢,以便得知詳情,或要求政 府採取行動。議員可要求政府以口頭或書面答覆,同時亦可提出補-
問題,由當局 就先前的答覆再作闡釋。
立法局通常每周舉行一次公開會議。由全體非官方議員(副主席除外)組成的內 務委員會亦定期舉行公開會議,討論立法局的議事項目,並為立法局全體會議作好 準備。
財務委員會
立法局財務委員會由布政司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以及所有非當然官守議 員。財務委員會詳細審查公共開支,於每年三月舉行特別會議,審核開支預算草 案;並定期舉行會議,考慮要求更改由立法局通過的周年撥款預算的申請,而推行 新政策所需的費用,亦須在該委員會提出。所有特別會議和定期會議,均公開舉 行。財務委員會屬下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即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 會,其會議亦是公開舉行。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28名立法局議員,由其中一人出任主席。公 務員事務司和庫務司均會列席會議。該委員會詳細審查有關開設、重行調配及刪除 首長級薪級常額及額外人員職位的事宜,以及公務員職級及職系(包括薪級、新職系 及職級)的事宜,並就此等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此外,亦就各部門的人事編 制、公務員人數和開支等事項,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工務小組委員會由財政司任主席,成員包括32名立法局議員。規劃環境地政 司、工務司、所有工務部門及環境保護署的首長,以及財政科的兩名代表,均在所 有會議上列席,提供技術性的意見。該委員會審查工務計劃中基本工程的實施進 度,並就把行將展開的工程提升為甲級工程、更改已列入甲級工程的範圍和經批准 的工程預算等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一九七八年,立法局議決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立法局的常務委員 會,成員包括主席和6名委員,全部都不是立法局當然官守議員。委員會的成員, 主要負責審閱和報告下列事項:核數署署長就審核庫務署署長所擬備的政府周年帳 表而作出的報告、核數署署長執行職務時的工作表現及根據核數條例而行使的權 力,以及核數署署長所進行的衡工量值式核數等有關事宜。衡工量值式核數是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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