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 社區建立工作包括為各社區及團體提供專為舉辦活動而建造的設施、成立居民 組織,並鼓勵市民參與管理公共事務、共同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會安定,以及提 高一般生活質素。
政務總署及社會福利署是負責推行這項工作的兩個主要部門。政務總署的主要 職責,是透過各區政務處,以及各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會、鄉事委員會、街坊福 利會、婦女組織和藝術體育團體等地方組織,鼓勵區內居民守望相助和促進社區精
神。
社會福利署則負責各項社區及團體工作,藉此鼓勵團體及個人的發展,以及培 養居民的社區責任感。
政務總署營辦的社區中心,遍設港九新界各地;該等中心是社區建立工作的基 地。
青年事務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二月成立,成員由總督委任。委員會的主要工作 目標是就青年事務向總督提供意見,進行有關研究,促進各項青年服務的合作和協 調,並且作為與國際青年組織進行青年交換計劃的聯絡中心。
委員會已因應政府的要求,着手制定青年約章。該約章除會訂明關於保障、提 高及促進青年權益的主要原則和理想外,亦會說明各有關方面在推廣青年事務上所 扮演的角色。委員會已於一九九二年二月發表青年約章草稿諮詢文件,以徵詢公眾 人士的意見。
此外,委員會亦在一九九二年完成兩項研究,分別為有關青少年對本身前途的 態度和期望的意見調查及有關大眾傳媒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委員會已將兩項研究 所作的建議提交政府有關部門。當局亦已設立多個工作小組,以研究青年參與社區 活動的情況及青年在教育及職業方面的計劃。該等研究會確定應採取甚麼措施,以 培養香港的青年為未來作好準備。
委員會亦已着手與各青年組織及其他與青年有關的團體建立聯絡網,使促進青 少年發展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而各方面所進行的工作,亦得到更佳的協調。
公民教育委員會
政府於一九八六年五月成立公民教育委員會,旨在鼓勵各界人士推廣公民意識 和公民責任感。委員會成員大部分是非官方人士,負責就公民教育的目的和內容, 向政府和各社區組織提供意見,並透過撥款贊助的方法,鼓勵社會人士為不同年齡 組別人士舉辦各項公民教育活動。
年內,委員會共撥款超過100萬元,資助29項活動計劃。由於「法治精神」獲選 定為委員會一九九二至九四年的主要工作目標之一,委員會舉辦了一個名為「法治精 神,一視同仁」的展覽會,以加強市民對法治精神各主要概念的理解。
151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