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 社區建立工作包括為各社區及團體提供專為舉辦活動而建造的設施、成立居民 組織,並鼓勵市民參與管理公共事務、共同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會安定,以及提 高一般生活質素。
政務總署及社會福利署是負責推行這項工作的兩個主要部門。政務總署的主要 職責,是透過各區政務處,以及各分區委員會、互助委員會、鄉事委員會、街坊福 利會、婦女組織和藝術體育團體等地方組織,鼓勵區內居民守望相助和促進社區精
神。
社會福利署則負責各項社區及團體工作,藉此鼓勵團體及個人的發展,以及培 養居民的社區責任感。
政務總署營辦的社區中心,遍設港九新界各地;該等中心是社區建立工作的基 地。
青年事務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二月成立,成員由總督委任。委員會的主要工作 目標是就青年事務向總督提供意見,進行有關研究,促進各項青年服務的合作和協 調,並且作為與國際青年組織進行青年交換計劃的聯絡中心。
委員會已因應政府的要求,着手制定青年約章。該約章除會訂明關於保障、提 高及促進青年權益的主要原則和理想外,亦會說明各有關方面在推廣青年事務上所 扮演的角色。委員會已於一九九二年二月發表青年約章草稿諮詢文件,以徵詢公眾 人士的意見。
此外,委員會亦在一九九二年完成兩項研究,分別為有關青少年對本身前途的 態度和期望的意見調查及有關大眾傳媒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委員會已將兩項研究 所作的建議提交政府有關部門。當局亦已設立多個工作小組,以研究青年參與社區 活動的情況及青年在教育及職業方面的計劃。該等研究會確定應採取甚麼措施,以 培養香港的青年為未來作好準備。
委員會亦已着手與各青年組織及其他與青年有關的團體建立聯絡網,使促進青 少年發展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而各方面所進行的工作,亦得到更佳的協調。
公民教育委員會
政府於一九八六年五月成立公民教育委員會,旨在鼓勵各界人士推廣公民意識 和公民責任感。委員會成員大部分是非官方人士,負責就公民教育的目的和內容, 向政府和各社區組織提供意見,並透過撥款贊助的方法,鼓勵社會人士為不同年齡 組別人士舉辦各項公民教育活動。
年內,委員會共撥款超過100萬元,資助29項活動計劃。由於「法治精神」獲選 定為委員會一九九二至九四年的主要工作目標之一,委員會舉辦了一個名為「法治精 神,一視同仁」的展覽會,以加強市民對法治精神各主要概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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