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2 — Page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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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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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現正實施一連串學校教育改革及提高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藉以為下一世 紀的人力資源發展奠定穩固的基礎。香港是推動亞洲區經濟發展的其中一個強力中 樞;為了維持這個地位,在政府的財政預算中,教育仍是獲得優先考慮的一個項 目,而所獲分配的資源也較任何其他項目為多。

鑑於為中小學提供學額的目標已差不多全部實現,而高等教育擴展計劃亦已取 得良好的進展,因此當局於年內着重推行一些措施,藉以確保學校所提供教育的質 素,足以令本港在社會和經濟方面的持續進展得以維持。當局已就學校課程、學校 管理及學業評估各個範疇,推行一些新的政策。在六月,教育統籌委員會發表了第 五號報告書。該報告書就改善教師的專業發展、地位和工作環境等方面提出一些主 要的建議。

教育體系的結構

正式的教育機會包括幼稚園、小學、中學(包括工業及職業先修學校)、工業學 院及高等教育院校。在小學以上程度,絕大部分學額均由政府免費提供或資助大部 分費用。所有幼稚園均由私人團體開辦,其他由私人大力資助的教育機構包括國際 學校,以及提供語言、電腦和商業課程的學校。

法例規定,所有6至15歲的兒童,必須接受全日制教育。因此中小學是教育體 系的核心。不過,對於普及教育之前及之後的正式教育,需求亦十分殷切。

大多數兒童在3歲時便開始在幼稚園接受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則由6歲開始,為 期六年。兒童年約12歲便會升讀文法學校、職業先修學校或工業學校,接受三年制 的初中教育。中三之後,大多數學生繼續升讀兩年制的高中課程,修業期滿便可參 加第一次公開考試,即香港中學會考。其他學生會修讀職業訓練的全日制技工課 程,少數則選擇在這階段輟學,不再接受正式教育。

香港中學會考之後,繼續升學的機會亦很多,包括修讀兩年制中六課程,修畢 可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年或三年制職業課程,修畢可獲頒證書或文憑;以及 三年制師資訓練課程。學生在參加高級程度會考之後,可獲取錄修讀學位或文憑課 程,或修讀通常為期兩年的師資訓練課程。至於在完成高中或中六課程後便不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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