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時,未能從無力償債的承保人得到賠償的僱主亦可向該基金索償。該基金的經費來 自按全部僱員補償保險費所抽取的徵款。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委員會負責管理該基 金。
根據兩級制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的制度,因工傷而致可能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 僱員,須在本港10間大型醫院接受委員會評估。年內,普通評估委員會共召開會議 534次,就勞工處處長轉介的個案而作出的評估有16200宗,覆檢個案則有1221 宗。特別評估委員會共召開會議6次,就普通評估委員會轉介的個案而作出的評估 有6宗。
年內,共有189宗肺塵埃沉着病個案獲得補償,金額共達28,646,875元。肺塵 埃沉着病基金委員會亦資助多項研究、教育和宣傳活動,以加深市民對肺塵埃沉着 病的認識和預防該疾病。
當局於一九九二年七月修訂僱員補償條例,以制定一項簡化程序,規定那些令 僱員喪失工作能力七天或以下的輕微受傷個案,亦須作出補償。根據這項新程序, 僱主可與其僱員就補償額達成協議,而無須透過勞工處或法庭追索。
該條例的適用範圍已擴大至包括兼職家庭傭工。同時,「受供養人」的定義亦已 擴大至包括在僱員死亡後出生的子女,以及將在两年内退休並可能由那時起須依靠 死者的收入來供養的父母及祖父母。
電話諮詢服務
在一九九二年,當局加強電話普通諮詢服務的人手,處理了172486宗市民對僱 傭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僱用外籍家庭傭工事宜 的諮詢。在適當情形下,更使用英語或粵語錄音帶來補-
所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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