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1 — Page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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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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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人士對教育非常重視,因為教育既是個人進取的關鍵,亦是社會安定和經 濟發展的要素。這一點可以從政府預算中,教育方面的開支較任何其他項目為多反 映出來;此外,個別人士透過擔任學校贊助人或校董,或各教育院校的諮詢組織、 行政機構及管治組織成員,而為教育事業作出貢獻亦多不勝數。凡此種種,均足以 證明本港對教育的重視。

自從一九七一年開始實施普及小學教育之後,市民接受教育的機會一直擴展, 到九十年代中期,這項龐大的發展計劃將會達至顛峰。目前,只有高等教育仍然供 不應求;在中小學方面,提供學額的目標已差不多全部實現。因此,目前的策略是 朝着兩個大前提發展:高等教育學額應該大幅增加;而在中小學方面,着眼點則應 由增加學額數目轉為確保教育質素。

教育體系的結構

正式的教育機會包括幼稚園、小學、中學(包括工業及職業先修學校)、工業學 院及高等院校。在小學以上程度,絕大部分學額均由政府免費提供或資助大部分費 用。所有幼稚園均由私人團體開辦,其他由私人大力資助的教育機構包括國際學校 及提供語言、電腦和商業課程的學校。

法例規定,所有6至15歲的兒童,必須接受全日制教育。因此中小學是教育體 系的核心。不過,對於普及教育之前及之後的正式教育,需求仍十分殷切。

大多數兒童在3歲時便開始在幼稚園接受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則由6歲開始,為 期6年。兒童年約12歲便會升讀文法學校、職業先修學校或工業學校,接受三年制 的初中教育。中三之後,大多數學生繼續升讀兩年制的高中課程,修業期滿便可參 加第一次公開考試,即香港中學會考。其他學生會修讀職業訓練的全日制技工課 程,少數則選擇在這階段輟學,不再接受正式教育。

香港中學會考之後,繼續升學的機會亦很多,包括修讀兩年制中六課程,修畢 可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年或三年制職業課程,修畢可獲頒證書或文憑;以及 三年制師資訓練課程。學生在參加高級程度會考之後,可獲取錄修讀學位或文憑課 程,或修讀通常為期2年的師資訓練課程。至於在完成高中或中六課程後便不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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