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0 — Page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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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聲明的實施

根據聯合聲明附件三第六段的規定,香港政府從土地交易所得的地價收入,在 扣除開發土地的成本後,將由香港政府和日後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均分。每年的土地 開發平均成本,由土地委員會負責調整。一九九零至九一財政年度所議定的款額, 為每平方米2,170元。香港政府分得的地價收入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作為資助公 共工程和土地開發的經費。屬於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存放在一個 由土地委員會中方所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內;而該基金是按照一個 投資委員會所發出的指示和提供的意見管理。投資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本地的知名 銀行家和香港政府所選派的一名金融專家。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廿七日至一九九零年 九月三十日期間屬於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地價收入部分,已有超過196.29億元存 入基金內。

基本法

根據聯合聲明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將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列明。經過為期5年的 審議和諮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一九九零年四月頒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同 時頒布的還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和區徽圖案。基本法將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 憲制文件,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並保證現行制度及生活方式得以 一延續。

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由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該委員會是中國政府在一九八五 年委任的,成員包括內地委員和香港委員。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則全部由香港委員組 成,負責在香港就基本法徵集意見。

基本法草案初稿於一九八八年四月公布後,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隨即展開為期 5個月的諮詢工作。基本法草案第二稿於一九八九年二月公布,收納了不少在第一次 諮詢期間表達的意見。第二稿的諮詢工作於一九八九年十月結束。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轄下5個專題小組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召開會議,根據第二 次諮詢期所得結果編製最後定稿。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二月舉行最後一 次全體大會時批准了最後定稿,並於同年四月將其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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