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聯合聲明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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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地化
現時適用於香港的聯合王國法例,為數頗多。這些法例在一九九七年後將會在 香港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必須在一九九七年前把這些法例「本地化」,即以一九九七 年後仍然繼續有效的本地法例取代。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舉行的聯合聯絡小組第八 次會議上,雙方商定了就聯合王國法例本地化進行磋商的一般原則,時至今日,這 方面的工作已有長足的進展。有關海事裁判權民事訴訟的最高法院(修訂)條例,已 於一九八九年二月通過,這是本港所制定的第一條本地化法例。另有4套商船(安 全)規例於一九八九年五月加以本地化,兩項有關商船的條例草案於一九九零年五月 獲得通過,而一項有關海事裁判權刑事案件的條例草案,則於一九九零年十一月獲 得通過。
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一九九零年八月,香港與法國簽訂新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此後,香港與法國 的民航協定不再是聯合王國與該國簽訂的協定的一部分。至目前為止,香港已簽訂 了5份民航協定,另外4份是分別與荷蘭、瑞士、加拿大和汶萊簽訂的。本港與其他 多個國家舉行的民航協定談判,亦已接近完成階段
國際權利和義務專家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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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聯絡小組轄下的國際權利和義務專家小組,於一九八六年七月正式成立, 負責研究和討論關於使各項與香港有關的國際權利和義務繼續適用於香港的事宜, 並向聯合聯絡小組匯報研究所得的結論。專家小組以香港為駐地,成員包括雙方各 自派出的3名專家,必要時可加入其他專家和工作人員。
由於與香港有關的條約和國際義務為數極多,而這些都是專家小組需要逐一研 究的,所以有關工作需時多年方可完成。到目前為止,專家小組一共舉行了9次會 議,並且取得了良好進展。一九九零年內,專家小組所作的討論,促使中英雙方在 聯合聯絡小組會議上,就香港於一九九七年後繼續參加國際電訊衛星組織及國際海 上衛星組織達成協議。目前,聯合聯絡小組已就香港繼續參與26個國際組織達成協 議。專家小組亦已就現時適用於香港的多邊條約在一九九七年後繼續適用一事,展 開討論。
土地委員會
中英土地委員會按照聯合聲明附件三於一九八五年成立,負責就如何實施附件 三關於土地契約和其他有關事宜的規定進行磋商。土地委員會由雙方各派3名官員 組成,會議在香港舉行。
一九九零年內,土地委員會共舉行了3次正式會議,並就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 的批地計劃達成協議,在該財政年度內提供約134公頃土地,包括撥出50公頃供興 建第八號貨櫃碼頭之用。此外,土地委員會也商定年內如有需要,可再撥出5公頃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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